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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四


  缠 足

  作为被审美的女性,妇女缠足必然地成了以男权文化为中心的畸形社会审美观念的产物。

  缠足起于何时?说者纷纷,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三种观点:一种是始于商代,认为殷商纣王的宠妃妲己是狐狸精变的,但双脚怎么也变不成人脚,为了掩人耳目,她用丝帛包住双脚,宫女们不知真相,纷纷效仿,成为一种时尚。第二种说法是始于唐代,野史小说盛传杨贵妃有缠足的嗜好,杨贵妃缢于马嵬坡后,有人在现场拣到一双鞋,是杨贵妃的,“鞋口有珍珠装饰,长仅三寸”。第三种说法是起于南唐,也是最流行的一种说法:南唐后主李煜有一个宫女,纤丽善舞,命令作金莲,高六尺,周围装饰许多珠宝,令她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穿白袜在莲花中跳舞,称为“步步生莲花”。

  缠足陋习,到了明清两代便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尽管明末清初满族人入主中原之后,康熙皇帝曾下诏禁止女子缠足,但是缠足的社会风气已经深入人心,难以扭转,加上清朝统治者推崇理学,全力提倡封建礼教的结果,缠足成为当时封建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无法把它剔除。数年后官府不得不取消了缠足的禁令。不仅汉族妇女缠足,就是满族的旗人,也开始缠足了。如此缠足的风气不仅没有终止,反而愈演愈烈。在北方一些省份,女孩3岁就缠足,成年之后,脚只有三寸大小。男子娶妻不管面部身材长得怎样,先要看看裙下的双脚;结婚拜堂之日,常有小孩去量新娘脚的尺寸,脚的大小,竟成了衡量女性美的首要标准,社会上出现了一种令人难以想象的小脚崇拜狂。与此同时,一些文人还创立研究小脚的专学,用变态的审美观念来歌颂女性的缠足美,最为典型的是自诩“香莲博士”的清代文人方绚,在其所著《香莲品藻》一书中,把小脚分成九品18种类型,当时衡量小脚美的标准是一肥、二软、三秀。

  缠足还有另一层目的,《女儿经》上说,“为甚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足,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约束。”可见,缠足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约束妇女,但是给妇女带来了无边的痛苦。据联合国对妇女的暴力的界定,由于文化上的歧视而对妇女的身体造成损伤的,都属于对妇女的暴力范围,如非洲的“割礼”,中国的缠足等。这些自我摧残的行为从表面上看,妇女是自觉自愿的,但实际上是迫于一种文化的压力,这种文化,便是以男性为本位的男权主义文化。

  被夸大的性

  12世纪,有个名叫马波德的法国主教在他的诗篇里痛骂女人,其中有“那可怕的深渊”、“狂暴的毒蛇的烈火”等句。

  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诗人和哲人都痛骂过女人,宗教就更不用说了。12世纪,有个名叫马波德的法国主教在他的诗篇里痛骂女人,其中有“那可怕的深渊”、“狂暴的毒蛇的烈火”等句。“那可怕的深渊”指的应该是女人的阴道,而“狂暴的毒蛇的烈火”是指女人的性欲望。中国的古人也把王朝的灭亡归罪于女人。“红颜祸水”,“所有的女人都是妓女”,“女人的性欲比男人强”,“女人天生就是祸水”,所以女人一直被踩在脚下,女人的阴部也成了古人恐惧和痛骂的焦点。

  性学家认为,原始古人对女性的生殖器是不能理解的,不知道为什么从那里会生出一个活生生的人来,不知道在做爱时为什么会有那么强的快感,既崇敬又害怕,把它当成人最神秘的力量来崇拜。这就是女性崇拜的原因。后来古人发现女人生孩子是由于男人,所以在古希腊还有一种说法,说人是由父亲生的,母亲只不过是储存了父亲的种子而已。

  古希腊剧作家埃斯库罗斯的《奥列斯特》三部曲里写了这样一个很有意味的故事。在古希腊,克丽达妮斯特拉为了她的情人亚格斯都士杀死了自己的丈夫阿伽门侬,而她和阿伽门侬所生的儿子奥列斯特又杀死了自己的母亲,为父报仇。这个案子被告到了神那里,引起了很大争论。代表母权制的依理逆斯神认为夫妻间没有血缘关系,因此杀夫是可赎之罪;儿子和母亲的血缘关系极其亲密,所以杀母是非判死刑不可的。但是,代表新兴的父权制的阿波罗神和雅典娜神却认为,杀夫是十恶不赦的死罪;而因为母亲杀死了父亲,所以把母亲杀死,只不过是报了父仇,为神执行了法律而已。最可笑的是,他们强调,奥列斯特杀死的是母亲,却并不是自己的血亲,因为一个人的血缘只同父亲有联系。他们认为自己并不是母亲所生,而是父亲所生,“父亲没有母亲也能生育”。

  这个故事实际上告诉我们,人类对性的认识有一个非常漫长甚至可笑的历史过程。当然,它还说明了父权制在取代母权制时,人类是经历了很多斗争的。再后来,人们发觉,怀孕也是有规律的,当然还是把女人的作用肯定了,但是,同样也出现另一些类似于《奥列斯特》故事的问题,如女子不能生育往往不会怀疑男子的性能力,而是认为女子缺乏生育能力;又如女子不能生儿子也是女人的原因,与男人则无关,等等。 每一次的认识其实都是对女人的一次禁锢或者解放。

  随着家庭的形成,性道德建立了,特别是由于原始宗教的原因,性道德被神话。但是,由于缺乏理性的认识和对历史的记载,人们对性的认识往往来自于神学。有关创世说、性伦理道德都成为神授的,于是,人们对性的历史的过程彻底地丧失了。古典时代,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人类天生就是如此。在这样一种思维的局限中,性便成为扰乱社会秩序的神秘力量,成为恶魔。

  从奴隶制开始,甚至更早一些,父权思想越来越强化,人类的历史也逐渐地成为一部男权历史,女人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弱。所有的道德仿佛都是为统治女人而制定的,中国的礼教便是最明显的证明。男人的性欲望得到了充分的张扬。男人只要有能力,可以娶三妻四妾,还可以找妓女,甚至可以搞同性恋,但女人是不行的,女人必须对男人忠诚,女人还应该有处女心态和烈女意识。女人的性欲望被抑制到了最低限度。从心理学上我们知道,这种压抑是有害的,它将导致女人的心理变态和红杏出墙。在这种极端不平等的心理态势下,女人的“水性杨花”其实是正常的。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女人若是放纵,其情状便将骇人。潘金莲便是一个例子。

  除了这种道德伦理上的限制外,古人实际上还是对女人的性“不放心”。男人们“发现”,女人可以无限制地“接受”,而男子的“给予”是有限的。

  在这种有色眼镜下,女人的性欲被夸张和放大了。

  南美洲格兰查克地区吐巴族的印第安人中流传着这样一个神话传说:魔术师庇克-福克斯、霍克和一群半人半兽的伙伴们一同外出打猎,那时候男人们没有女人。霍克幸运地遇上一些妇女正从天上攀着绳索降下来,霍克小心地切断了绳索,女人们降到了地上,这足够这些男人们享用了。但是霍克警告伙伴们,这些女人的阴道里长着牙齿,要特别小心。可是,福克斯却急不可耐地和一个女人性交了,那女人阴道里的牙齿咬掉了他的阴茎和睾丸,福克斯受伤而亡。过了一会,下雨了,雨水使福克斯又活了过来,他用一根木头制作了一个阴茎,又用两个黑色的果实做了一对睾丸,又和这个女人性交。这次,她竭尽全力也没能咬下福克斯的“阴茎”。第二天,霍克拿了块石头,敲断了女人们阴道里所有的牙齿,其中有一颗没有被敲掉的牙齿变成了阴蒂。霍克说:“这下好了,等着吧!你的妻子们明天痊愈后,你就能和她们性交了。”

  这个神话传说实际上就是当地人对女人性欲的认识。中部澳大利亚的土著人说:“阴道是一把火,烈火熊熊,阴茎一插进去,就会被烧毁。”女性成了天生邪恶的代名词,就因为她们也有性器官和性欲。甚至有人认为,女子的生理特点天生和男子不一样,任何时候都可以性交,而且重复的次数是没有限制的,所以女人贪欲、淫荡,在性方面永远是个“填不饱的大肚皮”。

  这些观念直到现代才慢慢被打破。一方面,人们认识到一个新生命的生成是由男人和女人共同作用的结果,另一方面,思想界也认识到,过去的男权社会导致了一系列对女性压迫的文化和道德。美国性学家海蒂在《海蒂性学报告》里说,女子在各方面都不如男性的原因是“直接导源于男性中心文化”,具体体现在男人对女人的性行为目的、性行为角色分配及性交过程中。千百年来,将近70%的女性从来没有得到过性高潮的体验,在这种被动的态势下,女人当然可以无限制地“接受”;而98%的男性却总能从完全由自己控制的诸如“九深一浅”、“动而不泄”之类的过程中大获满足。从来没有人询问过女人,她们的性感觉如何,从来都是男人认定女人是不应该有强烈的性要求的。一旦一个女子主动要求性的满足,则这个女子肯定要被戴一顶不道德的帽子了。在这样一种特定的文化机制下,女人的性一直被压制着。由于压制得很低,而一旦被开发出来,表现得就很强,所以男人们就受不了。而“贞操”设计则成了历史上女人的“性”一直被男人压制着的一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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