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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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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这个迷,还是在那个晚上的后半夜,那时,大哥、大姐、三嫂、四嫂、二嫂的三个儿子、三嫂的一个女儿,我们一起在三黄叔的引领下,到东山岗的土地庙给二哥的亡灵报到。三黄叔饭桌上受到刘大头瓜连,吃了四哥三哥的脸子,可是他这样的人的最大特点就是有职业理性,不会因为区区小事就撂挑子。从土地庙往回走时,他长一声短一声地喊着二哥的名字:“吉民——吉民——”听起来仿佛二哥真就跟在我们身后。我是说,就在三黄叔一路唤着二哥名字回到家里的时候,三哥借机为我搞了一个仪式。 说为我,是说他在接下来的仪式中,单独点了我的名字。他让从海边回来的三嫂和一晚上都只顾低头干活的四嫂热了几个汤菜,端到二哥的棂疚前,之后让侄子把一直坐在屋里的母亲和二嫂搀出来,往供桌上插了三柱香,抱来一抱印着百元面值的冥纸。他带头跪下来,抻着腰筋,一边烧香烧纸磕头,一边认真地说:“二哥,你要是能显灵,就显给大伙看看,让大伙知道,你三兄弟成不了了不起的人物,吉宽一定能成,你三兄弟成不了有钱的大老板超过吉成大哥,吉宽一定能成,一定能超过吉成大哥。” 说真的,在此之前,我从来不知道三哥心底下,居然潜藏着这样一颗野心——代表申家母亲这一份子人超过吉成大哥,也从来不知道他多年来围围当官的,是这样的野心在作怪。某一天,当发现他已经没有希望,或者发现他的希望可以寄托在别人身上,他就狗仗人势,敢于挑战刘大头。 三哥一边说,一边用柴火棍挑起冥纸,冥纸于是旋起一股白烟,一团明亮的火苗向上盘旋,直至黑暗的天空。 这真是一个奇特的时刻,冥纸烧起的火照亮了二哥家整个院子,火星在二哥的棂疚前越蹿越高,在黑暗中划着神秘的弧线,最后欢腾的朝一个方向寂寂而去。那欢腾的、宁愿消失的样子,仿佛二哥的神灵真的在火光中显现并冉冉升空,那一刻,我真的感到有某种东西就在火星消失时化在了我心里,使我觉得我不再是原来那个因为爱情才进城的吉宽了,也不再是那个因为一时冲动想为兄弟们好好干一番的吉宽了,而是一个肩负了家族命运,已经让申家从我身上看到希望的创业者。因为我说出了一句我自己都没想到的话:“我会成为大老板!”随后,把林榕真给我的五千块钱全部掏出来,扔在大家面前。 当时,我还不能知道,我的行为,我的肤浅的行为,给我后来带来了怎样的麻烦,也不知道,说大话,爱面子,愿意显摆,是像我这样从城市地缝里生长出来小老板的通病。尤其在家乡人面前。我只知道,见我这么招摇肤浅,一直在忙着的吉华大姐不让呛了。她把钱抓到手里扔到旁边,没有好气的说:“少说大话,当老板等当上那天再说,别屎还没拉就唤狗等,许昌生要是不说大话,说他女婿能超过吉成大哥,何至于有这一天。俺看了,谁想超过吉成大哥,谁都没有好下场。” 我的大姐永远是吉成大哥的歌颂者,这是不争的事实,尤其现在,听说她的儿子终于被大哥用到修配厂。可是在三哥看来,这样神圣的时刻说这样的话,显然不合时宜,起码,她得让大家看出她的心是向着自己兄弟的。三哥倒是没摔酒碗,但他大声吼起来的声音比摔碗还刺耳,他用了叛徒这个字眼,他还将矛头指向吉中大哥:“叛徒,你是咱们申家的叛徒,你,还有你!”。 自进二哥的家门,吉中大哥除了和吉成大哥坐在一起小声嘀咕几句,一直没怎么说话,如果说在我们家里,有谁想为母亲争气,那首先是吉中大哥和吉华大姐。他们似乎一小就有了这样的愿望,我常能记起十来岁不想念书,一天天只恋着坐父亲马车时他俩骂我的话:“没出息,一点也不知道要强。”他们骂我的话和母亲骂父亲的话一模一样。可是不知是命运的嘲弄还是别的什么因素,他们除了追踪有出息的人,就没有做出任何有出息的事。我的大姐希望有出息,嫁个木头似的工人,最终只沦为吉成大哥的崇拜者,吉中大哥希望有出息,娶了城里下乡的知青,最后只能沦为跟知青进城混生活的工人。 吉中大哥和吉成大哥生于同年同月,做过大小姐的母亲和山沟里嫁出来的三婶同时怀孕,我不知道,在奶奶只宠城里娶来的大小姐而轻视山沟娶来的三婶时,母亲和三婶给肚子里的孩子进行了什么样的胎教,我只知道,两个哥哥童年时就很不一样,吉成大哥看上去拙嘴笨腮,直到三岁才会说话,可心气特别大,你要是得罪了他,他会把自己放躺在院子里一整天都不起来。而吉中大哥,八个月会说话,十一个月会走路,三岁时,已经能用笔在地面上写字了,心灵手巧的他天性快乐,成天嘻嘻哈哈。十七岁,笨拙的吉成大哥跟他远房舅舅去城里机校学习,吉中大哥已经能在村里给大家写对联,吹笛子拉二胡了。那时,村里人没一个不认为,吉中大哥是个才子,将来会有大出息。可是谁也没有想到,笨拙的人在镇子上拿起斧子镙丝刀修自行车时,写字吹笛的人在写字吹笛,笨拙的人在镇上开始修拖拉机时,写字吹笛的人还在写字吹笛,当笨拙的人把外面一样样乡下人没见过的东西引进来,写字吹笛的人居然跟愿意唱歌跳舞的知青结婚,穷得连苞米粥都喝不饱。大哥有才,才子浪漫,浪漫的大哥倒是在修车的大哥把外面稀奇的东西引回来时,他被知青回城的政策带回城里,可是一些年来,他在城里无声无息,有人说他过得不好,一天到晚在家写字,不正经上班;有人说他过得不错,城里有舞厅后,他在舞厅吹笛子,一晚少说也能挣二十元,可是无论怎样,回家来他都不提一字,好像好和坏他都不在乎,只要过着;好像只要能让他写字吹笛子,就是最好的生活。每次回来,他从不到村子里串门,也不大和人说话,完全是村庄的局外人似的,野地里走走,河套里看看,有时,他会长时间坐在大田的坝埂上,望着天,看着云。看也不要紧,他看够了,往往要和大姐一样,从不在乎母亲的感受,不是上吉成大哥家坐着,就是坐着吉成大哥的 摩托车镇里乡下来来去去,好像他一小的梦想专门是供别人实现的,好像只要有人实现了梦想,不管是谁,他都高兴。这让母亲常常把数落父亲的话在他长大后又还给了他,“没出息,一点不知要强。” 我一直觉得,和我一样,在大哥的散淡里,有父亲的遗传,是在安静的生活里看到了某种异常活跃的因子,就像我偷懒时,能在无边的大地上听到某种奇异的声音看到某些奇异的景象一样,也是因为他享受了别人不曾享受的丰富的内心生活,才使他对现实的嘈杂有着巨大的抵抗力,就像我从来不觉得吉成大哥领导乡村新潮流有什么可喜之处,可是,即便是我,弄来弄去,也丢掉了对大地的迷恋,陷进了对大哥的在乎中,而他,为什么就能一直如此,永远不变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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