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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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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要结婚,我没那么笨,我绝不会选在华人多的地方结的,放心好了。” 面对传媒的提问,他一再强调说,到加拿大是去拍戏,是去开演唱会,不是去游山玩水,不可能把女友带在身边。 那样不是会增加很多麻烦吗? 在接受港台节目《中文歌集》主持人夏妙然的电话采访时,刘德华再次强调了自己对此事的态度。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传闻? 有人说,在加拿大拍片时,刘德华经常把女友朱丽倩带在身边,二人成双作对,恰似一对夫妻。 对此,刘德华恍然大悟,原来,是有人把自己请来的英语老师错当了自己的女友朱丽倩,所以闹出了一场绯闻。 乘着多伦多演唱会成功的东风,1992年春天,刘德华进行了加、美巡演。 自此,刘德华不仅在香港、台湾有了巨大影响力,他的歌,他光彩夺目的形象也随着他此次的加、美之行,传遍加、美各地。 1992年,刘德华在他31岁的生日会上,收到了一份由他的歌迷们给他献上的最特殊的礼物:一个以地球为造型的蛋糕。 系着蛋糕的洁白的缎带上,七个红红的大字映红了华仔的脸,温暖了华仔的心。 这七个红红的大字是:祝华仔红遍全球! 4.红馆:唱响100场 “……很多年前,周治平为我监制唱片,他跑来对我说,他一直以来很讨厌我唱歌,甚至现在要替我监制时也一样,但他说实在服了我怕了我,他看见我一直地做,没休止地唱,没间断地填词作曲,喜不喜欢我的歌也好,也要佩服我的坚持——当然他还是差不多一进入录音室就在骂我,不断地骂。” “行内都知道,我从来没有说过自己是天才,只是我认为要做的事情,就死命地做,做到别人估不到我在做时我还在做。 很多年前,周治平为我监制唱片,他跑来对我说,他一直以来很讨厌我唱歌,甚至现在要替我监制时也一样,但他说实在服了我怕了我,他看见我一直地做,没休止地唱,没间断地填词作曲,喜不喜欢我的歌也好,也要佩服我的坚持——当然他还是差不多一进入录音室就在骂我,不断地骂。” 这段话是华仔自己说的。 看了这段话,我们不禁想笑,但仔细一想,又不得不肃然起敬。 从这段令人发笑又令人深思的话语中,可以看出刘德华性格里有一种旁人身上少有的东西。 这种东西或曰毅力,或曰执拗。 人们都说,随着自己人生阅历的增多,许多年轻时认为非常重要的事情就会慢慢地看得很淡。 可是,刘德华却不是这样,当皱纹和人生经历都随着岁月的增长而不断增加时,这种根植于他骨髓里的执拗却丝毫不见减退。 这可能也是他能够永远保持心态年轻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如今,已经步入中年的刘德华在歌坛早已称得上是龙头老大,但正如他自己所说,一直地做,没休止地唱,没间断地填词作曲,真是执拗得可爱。 正是这股执拗劲,使得他浑身上下都闪烁着荣誉的光环。 不妨还是回到1992年。 加、美巡演的成功,使刘德华对自己的演唱事业充满了自信。 那一年,他一鼓作气地推出7张大碟,在唱片数量上创了个丰收;下半年,他加盟华纳唱片公司,紧接着推出单曲《真我的风采》。 《真我的风采》果然为刘德华加盟华纳创下了开门红,它在排行榜上一直遥遥领先,直到攀上顶峰。 在制作《真我的风采》的过程中,无论是华纳、无线电台,还是刘德华自己,都对这首歌倾注了很大的精力。 公司派出资深导演,组成最强的制作班底,对这首歌从策划到筹拍MTV,都做了精心的安排。 使这首歌无论在演唱功力和演绎方式上都别具一格,再加上制作费用的惊人昂贵,这首歌的MTV达到了一定的水准。 1992年,刘德华不负众望,一连拿下“最受欢迎男歌手”和“叱咤乐坛流行榜”的男歌手银奖;在“十大中文金曲”与“十大劲歌金曲”的评选中,由他演唱的《真我的风采》和《长夜多浪漫》双双入选;尤其是连续三年获得了无线的“最受欢迎男歌手”殊荣,更是令其他歌手望尘莫及。 好运来了,门板都挡不住。 就在刘德华在香港接二连三地获奖的时候,他在台湾的声誉亦直线上升,那一年,他被台湾歌迷推举为当年“十大最受欢迎偶像”的第一名。 这样的成就,只有处于唱歌巅峰期的张学友能够与之媲美。 刘德华生来就是一个不知道疲倦的人,本来,无论在影坛还是歌坛,自己都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闲暇时完全可以好好地休息休息。 可是他不这么想,他觉得时间总是不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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