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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是吗,”我耸耸肩,傻笑道:“我以为我是一个没有个性的人。”

  “不是没有个性,只是个性不鲜明。”齐浩拍拍我的肩膀,“因为你那篇小说里,主角实在太吸引人,所以无可避免地令喜欢这小说的人也渴望作者是一个如此完美的女人。可惜你不但不是,还南辕北辙。你令人失望,并不是你的错。”

  “是你们期望太高?”

  “可以这么说。你贴在嘉年华上的《颠覆》,是方客侠在三更半夜打包发给我的。不瞒你说,我俩还为作者的性别打了一赌,他说是男的,我说凭我阅人无数的功力,这铁定是个美眉。不过我自己也没把握,心想赌百分之五十的可能性也好。”

  齐浩把吃完的铁签子掷回桶里,拽了点脏兮兮的卫生纸擦着手继续说:“可这个捣麝老不出现,我们都有点沉不住气。我这么跟你说吧,方客侠他是因为你的小说对你感兴趣,我是因为这个赌对你感兴趣。”

  我点点头,有点明白过来,“就是说这个捣麝是长是扁是高是矮是美是丑你都不在意,只要她是个母的就行?”

  齐浩爽快地说:“对!”

  我真想踢他。

  “这顿你请。”

  “我请就我请,老板,多少钱?”

  齐浩付了钱,追上我。

  “打游戏去不?”

  “不去,我对那玩意不感兴趣。”

  “那你自己回学校,我去玩会儿。”他急急地跑了。

  我一个人沿着马路慢慢地走着,回味他的话。

  我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个性?不激烈,不突出,什么都可以容忍,动不动就满足现状,不思进取——可是却本能地反抗安逸的生活。

  外表呢?梦想漂亮到有足够的回头率,也深深为此努力改造——可是一不留意就露出邋遢本质。

  离回学校的时间还早,我找个路边凉亭坐下来,打开方客侠还我的牛皮纸袋,抽出里面的小说读。

  信手翻看,心里想:我写得真有这么差?

  虽说一心喜爱写作,从8岁起就没变过,但我对自己已经写成的东西全然没有感觉,就好像只是为了体会写作过程的快感,对于文章本身的质量倒完全不在意。所以要我评价自己写的东西究竟是好是坏,我只有一头雾水。

  明明是自己写的小说,我却只有陌生的感觉。

  这并不是偶然,我在写作方面就好像得了失忆症,刚写完的东西,隔几天再看就毫无印象,甚至会发出“我写过吗”的疑问来。

  让方客侠看得如痴如醉的《颠覆》,我一样没什么印象,更谈不上评价好坏。

  我把书和牛皮袋子一古脑扔进书包里,想掏手机出来看一眼几点了。

  但是摸来摸去,浑身口袋都摸遍了,就是不见棱角分明的手机。

  我像身上长了虱子一样乱抖乱搔,路人无不侧目。

  不会丢了吧……可是翻几遍都是同样结果,我也不得不相信这个残酷的事实。手机这种东西丢在路边难道还会等着我回去认领吗?自认倒霉吧,丢就丢了。

  这么一想,我便无所谓地背上书包,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样地往学校走。

  走到校门口的时候和齐浩碰了个正着。

  他奇怪地看着我,“怎么才到?”

  “路上玩了一会儿。”

  “路上有什么好玩的?”他不能理解地上下瞥我几眼,“对了,我发信息给你,让你给我请假你怎么不回呀?害我只好跑回来上课。”

  “霉就一个字,刚发现手机丢了。”

  齐浩疑惑地看着我,“骗人。”

  “骗你干吗,你要搜身吗?”我自顾自地拔腿往里走。

  齐浩将信将疑地追上我,“怎么一点悲痛的神情都看不见?真丢了?”

  “是丢了呀!”我不耐烦地说,“反正也找不回来,不就一手机吗,值得为它死去活来?”

  “喝,豁达!”齐浩笑,“这话谁都会说,但是能做到的,我还真没见过有哪号神仙,除非他钱多。”他笑看我几眼,“像你这样穷得连衣服都几个礼拜不换的,明显是真豁达。”

  我反唇相讥:“你不也几个礼拜不换衣服?”

  “那不一样,我是男生呀,而且我这衣服裤子都是好几百呢,当然得穿够本才行。倒是女人这种生物,居然能几个礼拜不换衣服那也算少见了。周月年你承认不?”

  “少见也不代表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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