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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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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康婕面面相觑,震撼得说不出话来。 她挂掉电话之后,言若有憾地说:“唉,前几天买的iPhone不小心被偷了,之前都丢了6台手机了,妈妈不给我买好的了,先随便搞一个用着吧。” 她去后面排队时,康婕认真地抓着我的手说:“其实我是煤老板的女儿,不过我爸爸怕我被绑架,要我低调点。” 我重重的点头:“知道为什么我爸爸这么多年不联系我吗,其实他在南非挖钻石,等他挖到了,他就会来接我了。” 军训的一个月简直是要了我们的命,每天早上5点多就被广播里嘹亮的军歌叫醒,然后半睁着眼睛换上不知道从哪个批发市场弄来的山寨军装和解放鞋,然后空腹去田径场集合。 严厉的教官,剧烈的操练,这些都不是最可怕的。 最可怕的是烈日骄阳,我真怕一个月的军训结束之后,回家去我妈妈会以为家里来了个非裔混血儿。 于是我每天最重要的事就是提前半个小时往脸上身上所有暴露在阳光下的部位涂防晒霜,我相信一分钱一分货,所以咬牙买了薇姿的。 住我隔壁的封妙琴也相信这句话,可是她的兰蔻防晒霜偏偏在军训之前就刚好用完了,所以她只能每天委屈自己来找我讨她口中“还蛮便宜”的薇姿。 我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我的生理周期。 在那一天,我以“痛经”的名义,不费吹灰之力请到了假,活泼地走在去食堂的路上时,看到了穿着蕾丝连衣裙的谭思瑶。 她站在食堂门口,样子看上去很憔悴,看到我的第一眼,她也怔住了。 我们两个人的形象真是云泥之别,我脚上穿着土得要死的解放鞋,她脚上5公分高的黄色高跟鞋,并且,她还是站在台阶上面俯瞰着我。 我转身想走,她就跑过来拉住我,一句话不说就开始哭。 我不知道周围那些路人是怎么想的,反正换了是我,绝对会认为是解放鞋欺负了高跟鞋。 不知道她哭了多久,我终于叹着气说了一句:“好了,都过去了,你别哭了。” 我这句话不但没有制止她的眼泪,反而让她哭得更凶了,她抽泣了半天才终于挤出了一句支离破碎的话:“落薰,我失恋了……” 我觉得我一辈子都是个仇富的人,在我了解到谭思瑶之所以不需要参加军训是因为她爸爸在某医院给她弄了个病例之后,我恶狠狠的对她说:“现在的人,但凡有点职权不滥用就好像显示不出他的能耐似的。” 她根本什么都听不进去,满脑子就是她的许至君。 许至君,我怎么会想到,这个名字与我之后的人生,竟然会紧紧的联系在一起。 谭思瑶不知道又去找了哪个领导,居然跟我寝室里的一个女孩子对调了床位,理由仅仅是为了跟我搬到一起来住。 我真想问问这个大小姐,你真以为我是圣母下凡啊,过去仇深似海的,现在你说一句失恋我就要原谅你啊? 为了躲避谭思瑶的哭诉,我只能往封妙琴的宿舍跑。 封妙琴每天必做的事情就是上网,她天天泡在一个论坛里潜水潜得不亦乐呼。 某一天,有一个帖子终于引起了她登陆的兴趣。 那个帖子的标题是:有没有喜欢陈冠希的女生,进来报个道,前50名送签名CD。帖子里还附加了N张陈冠希的照片。 封妙琴是Edison的忠实FANS,从他出道开始就一直痴迷地喜欢他,所以她看到那个帖子的时候,几乎是毫不犹豫就立即登陆,留下了惊天地泣鬼神的一个回帖:我最喜欢他了,他是我老公! 她死都没有想到那个名为“我好老实”的楼主,一点都不老实,他在回帖满50之后,釜底抽薪,将帖子标题编辑为“有没有喜欢我的女生,进来报道,前50名送香吻。” 惨淡中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楼主贴的自己的照片虽然看不清楚脸,但是感觉还不错,至少,不猥琐。 他在后面的回帖钦点封妙琴那句“他是我老公”为最佳回帖,并邀请她参加周末在懒虫的PRATY。 虽然封妙琴一直号称自己混迹夜店多年,当晚她还是暴露出了自己胆怯的一面,死死地抓着我说:“落薰,要是是朋友的话,就一定陪我去。” 我本想说“我们真的有那么熟吗?”,可是想起我宿舍里那个“哭泣的陶金娘”,我就重重地点了点头。 人一生的走向,往往就在于那几个关键的决定。 如果我那天没有答应封妙琴一起去,也许我跟林逸舟两个人的人生就会完全重写。 可是有那么多假设吗? 人生,能够重来吗? [5] 我会强暴他?你以为小鸡鸡长在头顶上就是独角兽啊?” 懒虫PUB每到周末都挤得水泄不通,不管外面零下几度,PUB里面永远维持在热带海洋气候,男生穿Tee,女生穿短裙,当然还有风靡世界的黑丝袜。 我那天穿得非常普通,就是一件绿色的长袖Tee和牛仔裤,并且十分老土的套了个运动外套,放眼看到里面到处都那些潮爆的男男女女,我就感觉自己像城乡交界处来的。 当然,封妙琴她比我还放不开,她居然倒霉得在这一天,迎来了大姨妈。 这就意味着她晚上不能喝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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