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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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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琳跟很多女孩一样,是十分看重外表的,因此她便也不敢贸然约此人出来见面,生怕真的如此人自己所说,长得对不起观众,那让一段如此美妙的感觉在阳光下凄然死去,也未免太过可惜。 于是在跟这个人继续暧昧的同时,林小琳也从未间断过隔三岔五的见网友活动。 直到有天,林小琳兴奋地跑到我家来跟我说,“杨乐,我决定去见他,不管他长得什么样,我都会做他女朋友。”她上气不接下气的话语夹杂着几声咳嗽,说明她还未从激烈的运动中冷静下来,她闪动的双眸和娇羞的神采,说明她这些话是出自真心而并非玩笑。 我把手中的几米画册放下,抬头看到阳光在她脸上投下斑驳的树影,暖风吹动她的青丝,却吹不开被汗水粘在她额前的碎发。微笑着的林小琳永远是那般美丽,她这次的笑容并不干涩,充满了爱的芬芳。 我还能如何呢?只能还她一个微笑,问她,“那这次还是否需要我去护驾?” 林小琳抿着嘴唇,垂下眼帘思索了一阵,然后恢复微笑的表情对我说道,“嗯,不用了,我自己能搞定!” 她的拒绝为何让我觉得如此痛彻心扉呢?不用去看她跟别人甜蜜的样子,我不是应该开心吗?可是,我却觉得自己就要抓不住她了,手中的风筝线已经越来越短,我拼命地拉扯着最后仅剩的线头,直到线在掌心留下丝丝血痕。红色侵入掌纹,而悲伤潜入心底。 这是我第一次在林小琳没有要求也没有允许的情况下,偷偷尾随她到了一家水果捞。 林小琳到的时候,那个人已经先到了,他坐在一个靠窗的座位跟她挥手。 林小琳开心地快步走去,在那人对面坐下。 幸好这家店子很大,我在两人点餐的时候,偷偷溜到一个墙角的座位坐下,随便点了杯沙冰,便假装埋头看书,并时不时注意林小琳那边的动静。 两人应该是说的很投机,林小琳那银铃般的笑声一阵阵冲击着我的耳膜。可惜从我的角度只能勉强看到两人的侧面,但是仅此,我也可以分辨出两人的表情是如何的生动。 一种叫做醋意的东西于是开始在我的五脏六腑翻滚,甚至我捏住书的手指都开始微微颤抖。如果目光可以杀人,那我早就杀了林小琳对面那个人千百万遍,如果醋意可以量化,那我体内的酸性物质早就已经翻江倒海。 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可以让林小琳能不顾他是否长得像卡西莫多,可以让林小琳拒绝我的陪伴?这些年亲密无间的相处,居然就输给了网上的几次聊天?这份埋藏已久的深情,居然就败在了朝夕的对话之间? 但是说实话,他长得并不难看,甚至可以说很帅,而且……让我觉得十分眼熟?对,十分眼熟。 “杨乐?你怎么来了!?”林小琳惊讶地差点把一口果汁喷到我身上。 反倒是她对面的男生十分镇定,只见他缓缓地站起身,对我伸出一只手,笑着说道,“杨乐,好久不见。” 我“啪”地打开他的手,却一把搂住他的肩,跟他拥抱在一起,狠狠地说道,“你这个臭小子,啥时候回来的啊?居然也不去找我,太不够意思了,到底还把不把我当兄弟?” 男孩笑得一脸诡异,“嘿嘿,这不是想给你个惊喜嘛。” 看到我俩你推我搡地闹得像一对失散多年的亲兄弟,林小琳张大了嘴巴坐在位置上只剩下发傻的份儿。 这个人叫陈方博,家族企业也是上市的大集团,他三年前被父母送出国读书,何时回来的不详,但是有一点十分肯定----他就是林小琳喜欢上,并且可能一直喜欢下去的人。 (五) 沈阳夏日的阳光总是张扬得有些毒辣,热乎乎的风在我家的花园里来回穿梭,空气干燥得令人嗓子都冒烟。我和陈方博就在这样一个午后,坐在一张圆形编藤柚木桌的两边,每人面前放着一杯冷饮,巨大的遮阳伞将我们恰到好处地包裹在一个阴凉的区域内,令我们不至于因为过度炎热而丧失了谈话的兴致。 “杨乐,你还是这么喜欢晒太阳,不过我看你真是怎么晒都晒不黑呢。”陈方博伸手擦了擦额上沁出的汗珠,又猛地吸了一口饮料。 “你嫌热咱们就回屋吧。”我知道陈方博很怕热,不过那是三年前的他,不知道几年的国外生活是否令他有所改变。 “不用不用,在这儿挺好,这里安静,适合聊天。”陈方博摆摆手,继续边流汗边喝饮料。 也许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陈方博故意把“聊天”二字说得比其他字沉重。 我们或深或浅地聊着一些在他离开之后,我们所共同熟悉的人和事物的变化,以及他在国外如意或者不如意的生活。 陈方博跟我小学和初中都不是一个学校的,之所以认识他是因为他母亲和我母亲是关系甚密的麻友。每当我去母亲家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里都可以看到这个浓眉大眼的男孩子安静地坐在她母亲身后。 本来我还以为这是个性格内敛孤僻的男孩,后来慢慢熟识之后才知道原来他的乖巧不过是为了换取他母亲允诺的零花钱,好去自己买心仪已久的漫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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