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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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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个小时之后我到了北京,北京比我想象中还要大。车站人来人往,每一个人都行色匆忙。也有不少像我这样茫然的旅客,站在路口左顾右盼。小贩们涌上来推销住宿或者吃饭的场所,一瞬间我寸步难行,最后忍不住推开他们向前跑去。我没有行李,身上仅有的东西是两千多块现金和一包烟。钻进出租车里,我把侧子写的小纸条递给司机:“去这个地址。” 司机发动了车子,很久后才说:“小姑娘第一次来北京吧。” “是啊,你怎么知道?”我问。 “你要去的地方离这里很远,打车贵,而且不如地铁快。”他解释,讲的是带南方口音的普通话。 “无所谓,能到就好。”我耸了耸肩膀,他便不再说话。 但我没想到会花那么久的时间在路上,从下午一直开到傍晚,到了下班高峰期开始不停地堵车。我不耐烦地点了支烟,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看我,却什么都没说。最后他在一个路口将我放了下来,道:“前面车不能进去了,你沿着这条路一直往里走,里面有很多酒吧,慢慢去找吧。” 我谢过,付了一百多块的车费——从三城到北京的火车票钱也不过是这个价。 那一年的后海正是酒吧兴起的时刻,河岸两旁均是小铺位的酒馆,面积不大,装修风格却千奇百怪。这些酒吧跟TAKE有点像,比如小,比如随意的氛围。但又比TAKE讲究,看得出一桌一椅都是精心布置过的。程嘉南所在的那一间叫Nirvana,涅磐,一支很著名的摇滚乐队名。主唱是一个很英俊的男人,长头发,深蓝色的眼睛,隐藏不住的忧郁气质。我一直觉得程嘉南跟他有一点像,不是长相,而是某种气息——始终在与这个世界对抗,那股不服输的劲头。 好久之后那间酒吧终于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极其简单的装修,或者不如说根本没有装修。裸露的砖墙,木头的门,没有招牌,只在门边挂着一个圆形的小牌子,写着“Nirvana”的字样,其余什么都没有。推开门,音乐声首先盖过来,是涅磐的歌,《The man who sold the world》,出卖世界的人。才开铺不久,酒吧里却已经有很多客人。大家喝着酒谈笑风声,氛围很好。我一眼就看到了程嘉南,他站在吧台角落的位置跟人说着些什么。我隐在别人身后望着他,他的头发长长了许多,一排排竖起,像青草一般。而除此之外他几乎一点变化都没有,依然是高而瘦,穿着旧T恤旧牛仔。有人同我打招呼:“新来的?” 我回过头,看到一个年轻的女孩,清汤挂面,涂银色的眼影。她问我:“嗨,要喝点什么?” 她的普通话讲得很拗口,我突然反应过来,她不是中国人。 应该是个ABC,在国外长大的黄种人。但她相当漂亮,身上流露着很美国式的气息,热情、充满活力、摩登。 “喜力。”我说。 “三十块。”她伸出手来。 我拿出钱给她,不久她便送来了酒。我找到一个角落的位置坐下来,从头到尾,一直看着程嘉南。他说话,他微笑,他抽烟,他喝酒。这一切都不像是真的,反倒是想念太久而产生的幻觉。而我竟然没有勇气走到他面前去同他打招呼,生怕一走近,他就又消失了。我还记得两年前他离开时的样子,当我抓住他的胳膊,他把我的手指一根一根掰开时的表情。那个时候他毫不掩饰他对我的厌恶,想来,是谁都不愿意被一个像我这样的女孩缠住的。我那时不懂事,现在倒是明白了许多。无论再怎么喜欢,死缠拦打都不是好办法,也难怪他一见我就烦。而现在他还会烦我吗?两年不见,如果我走近他,他是会皱眉还是微笑? 看起来他跟那ABC女孩关系很好,两个人有时候凑到一起咬耳朵。我分不清那种亲密是朋友间的还是情人间的,可是老实说,那种亲密还真让人嫉妒啊。 那一夜我喝了六支啤酒,连续5个小时一动不动。直到程嘉南同人告别,走出了酒吧,我才追出去,跟在他的后面,心里微微颤动着。路上人很少,月光将地面照成灰而浅的蓝色,他的影子时长时短。我一直跟在他的后面,没有刻意隐藏,他不久就觉察到了有人跟着他,于是回过头来。 他的目光对准我,而我也目不转睛地望着他。他的眼眸还是若干年前的那一双,黑亮、有神。他先是困惑、好奇,不久又有轻微的觉察。透过那双眼我知道他想起我了,那只是一瞬间的事,他走过来问:“小宝?是不是你?” 看得出他挺高兴,我点了点头,他立刻大叫起来:“天呐,真的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来找你啊。”我说。看到他高兴我才放下心来,真怕他还是会讨厌我。 他怔了一下,这才伸出手拍了拍我的头:“傻不傻?” “不傻,我喜欢。”我很是得意。 “什么时候到北京的?住在哪里?” “下午三点,”我说:“一到就来找你了,没想到堵车堵那么久。” 他皱眉:“你一个人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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