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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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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居说,现在除了用照片来思念她之外,似乎没有其它的方法再见到她。我问阿居为什么不去找她?阿居只是摇摇头,然后说,“找得到的话,我早就找了。” 阿居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水彧姑娘并没有多说什么,阿居知道他们即将分开,所以送了一颗石头给她,上面只写了“居”字,阿居希望水彧姑娘永远都不要忘记他。 而水彧姑娘给了阿居一封信,但严格说起来,只是一张写了两行字的纸。 日日思君不见君,只愿君心似我心。 这是北宋李之仪的〈卜算子〉,原文应该是: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 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 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这首词是阿居告诉水彧姑娘的,在他们认识的第一天晚上。 这部分又是另一段故事了,改天叫阿居来告诉你们。 我跟阿居是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可是我从不知道水彧姑娘到底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但每当我看到阿居在书桌前看着她的照片时,我就替他觉得惋惜,或许水彧姑娘真的是阿居这一生中的唯一吧! 讲完了水彧姑娘,接下来就是皓廷了。 皓廷姓韦,三个字写起来很好看,虽然不是什么少见的名字,但是这个“韦”姓替这名字加了好几分。 “请不要把我的姓念成『伟』音,正确的读音是二声,谢谢。” 他非常介意别人把韦字念成三声。 皓廷是我大一时的室友,是个课业全能、体育满分的大男生。通常这种人大部分都只在小说里才会出现,但当他第一次在我面前扣篮的时候,我差点跪下来当场拜他当师傅,只见他拿着球往我走过来,一脸很不好意思地说:“别惊讶,这个篮球场因为曾经地层下陷的关系,所以不到三百零五公分,其实只有两百九十五公分。” 一个身高一八四,体重七十的斯文大男生,功课又好,体育又棒,讲话又温柔,那他到底有什么缺点? 其实没什么缺点,除了有点小孤僻,不太喜欢说话之外,大概就是他不修边幅的性情。 他永远没办法理解为什么参加迎新派对,或者是同学的生日餐会时,一定要穿着华丽,就算没有华丽的衣服至少也得仪容整齐。所以他常常一身短裤凉鞋的打扮,参加迎新,或是破牛仔裤加一双夹指扁拖鞋就到钱柜唱歌了。 “你没有比较像样的打扮吗?”有一次在去钱柜唱歌的路上,我不得其解地问他。 他说:“有啊,我打篮球的时候一定会很认真地穿上球衣跟球鞋。” 有一次跟台北护理学院联谊的时候,他本来是背心、七分裤、灰色袜子外加一双凉鞋就准备要出发了。他这一身打扮连不是非常重视门面的阿居都看不下去了,临出发前二十分钟把他拖回宿舍重新“装潢”过。 这次装潢的成果不错,只是皓廷的运气差了点,抽到他钥匙的女孩是个身高只有一百五十六的小女生。两个人相差近三十公分的距离,让这个女孩坐在皓廷的机车后座看起来像只小无尾熊。小无尾熊其实长得很可爱,而且是可爱到不行的那一种。我说的是那个女孩子,而不是木栅动物园里那几只。 小无尾熊有个跟她可爱的长相完全不配的名字,叫作李睿华。 她很喜欢脑筋好,又会运动的男生,而且重点是她梦想嫁给一个律师,因为她曾经看过一部电影“造雨人”,是叙述一名刚接触法律工作的年轻律师卢比.拜洛接下了一个连知名律师都不愿意碰的老妇人委托的保险诉讼案,另外又与一名饱受丈夫虐待的年轻女子坠入情网的故事。 小无尾熊说她一直在等待生命中的卢比.拜洛,她觉得念法律的男孩子是最有魅力的,所以之前医学系的、机械电子工程系的男孩子邀约的联谊她一点兴趣也没有。直到我们系上约了她。 阿居、皓廷跟我虽然都是法律系的学生,但我们一点都不觉得法律系有魅力到哪里去。 她很喜欢皓廷,而且爱到几乎要嫁给他的地步。 但他们在一起没有几个月的时间,睿华就决定离开皓廷。因为在睿华生日那天,耶诞夜的前夕,十二月二十三号,睿华一个人在宿舍门口等皓廷来接她,从中午到晚上。 “他爱篮球胜过任何东西,为了篮球,他赔上命也觉得不打紧。” 睿华在电话里伤心地说着,这天她一共打了六通电话到宿舍里来。很不幸的,六通都是我接的。“我让她等了十七次,一共五十九个小时。” 皓廷说这句话的时候,手上抱着篮球,在只有摄氏十三度左右的寒冬里,滴着汗,也低着头说着。 你说他不在乎睿华吗? 我想不尽然,因为他连十七次,五十九个小时都记得很清楚,只是他无法摆脱对篮球的热爱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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