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北部是草原上第二大的部落,楼氏的家主楼炎是朔北的主君,总是随身带着一万名骑乘巨狼的武士,号称白狼团。整个草原也只有朔北部有驯狼的本事,他们从虎踏河以西的雪原上捕来了白色的雪狼,从小养大,变成坐骑。青阳虎豹骑最忌惮的骑兵也就是白狼团,普通的战马无不会在凶恶的大狼前畏惧,不光白狼骑兵的战刀是杀人的武器,白狼们的爪牙也可以撕开战马的肚皮拉出肠子来。那股厚重的狼骚味从草原一侧遥遥飘来的时候,整个骑兵马群都会惊恐地嘶吼,仿佛末日降临般地恐惧着。
大君继位后不久,朔北部曾经反叛,一直杀到北都城下,最后谁也无法取胜,朔北部终于交出了旗帜,表示臣服于大君,贡上两个女儿当了大君的阏氏,大君尊称楼炎为岳父。朔北部重新归于库里格大会,二十多年过去,这场血战青阳部的人们记忆犹新,说起来就想到攻城的恶战后,城门上厚而黏稠的鲜血无处不是,缓缓地滴落,无比狰狞。
“不光是朔北,九煵、沙池几个大部落都把骑兵放在北都城的旁边,我不讨伐伯鲁哈,他们会不会联合起来讨伐我们青阳部,我不知道,沙翰你知道么?”
大合萨默默地摇头。
“谁都不知道,但是我不能冒这个险。”大君的声音低而有力,“我是北陆的大君,也是青阳的主君,我没的选。”
大君起身,攥着那枚玉,慢慢地踱到帐篷口,掀开羊皮帘子奋力地一挥手。阿摩敕伸长了脖子去看,凄清的月色下,玉光一闪而没,小小一粒珠子没在草丛里,就像一粒沙落进大海。北陆大君和真颜首领的那段情分,就此消逝在茫茫的草原上,仿佛一场梦,再也找不着痕迹。
“所以就这样,伯鲁哈就死了。要还是当年的我,舍了命也要保伯鲁哈,把那些人一个一个都杀了,又算得了什么?骑着马跑在草原上,多少人来打我,我又怕过什么?可是我不能了,我是草原的大君。”
“这是命啊,”大君摇摇头,“生来的命。”
大合萨静静地看着他的背影,久久的不说话,末了拿起装酒的坛子在杯子边磕了磕,低低地说:“空了。”
大君转身回来坐下:“我来找你,是有些事,说这么多,是担心你不愿帮我。沙翰,你是我最相信的人,我有事,只有你能帮我。”
老头子愣了一下,恢复了懒散的神气。他把袍子抱得更紧了些,歪着头:“你可不要骗我,又有什么事非得我去做的?说骑马上阵我不如木犁,说指挥大军我不如九王,几个王子都比我强得多,我一个老头子,只等着死了盘鞑天神收我去天上享福,我不听你骗我。”
大君也不理他,自顾自地说:“沙翰你觉得我们为什么不能打败东陆人?”
“这还用说?除了战马,盔甲刀剑弓弩车辆,我们什么都比不上东陆人。人也没有他们的多,怎么能打败东陆人?”
大君摇头:“我可不觉得。我们确实没有东陆人那么好的装备,可是我们有大地上最好的骑兵,我们的战士最勇敢,一个人打十个东陆人,东陆人还是害怕。可是我们草原上的人坏在分散,北陆能有几百万人?东陆一个诸侯大国,都不只这些人。偏偏有七个部,七个部你不认我,我也不认你,打来打去。多少好男子都在打来打去里面死掉,若是组成军队,东陆早已打了下来!人心不齐,才是最大的弊病。”
老头子歪着头看他,并不说话。
大君清了嗓子:“我即位以来,一直都在想,为何我们北陆征战如此的多?传说逊王当年集合七部,一统我族,是大功业,可是算来算去,逊王征战二十年,我族剩下的族人不到一成,死了九成的人建立功业,这功业也是血迹斑斑。我翻了书去算,每隔四五十年,总有一场大战,从南边的海岸一直打到北边的山脚,死无数的人,才能安静一些时候。所以以前大君的位置在部落中轮替,过上四五十年肯定是别的部落来占北都城。我们青阳能够占领北都七十多年,可能还拜东陆风炎皇帝的福,他风炎铁旅两次北征,四十年前杀了我七部几十万人,我青阳才能维持至今。”
“怎么说?”老头子瞪了瞪眼睛,“难道东陆人杀我们的人,反而是对我们好?”
东陆风炎皇帝白清谥号武帝,振奋军武,威慑边陲,最后咆哮七海,乃至于挥十六国联军北伐蛮族,是东陆帝朝中罕见的纵横之主。风炎铁旅两次北伐,借助优秀的兵器和布阵,将蛮族武士杀得血流成河,在蛮族小孩心中就像东陆的魔神。
阿摩敕心里想的和老头子一样,却不敢说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