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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五


  五详红楼梦 ——旧时真本

  欣赏红楼梦,最基本最普及的方式是偏爱书中某一个少女。像选美大会一样,内中要数史湘云的呼声最高。也许有人认为是近代人喜欢活泼的女孩子,贤妻良母型的宝钗与身心都病态的黛玉都落伍了。其实自有红楼梦以来,大概就是湘云最孚众望。奇怪的是要角中唯独湘云没有面貌的描写,除了"醉眠芍药裀"的"慢起秋波"四字,与被窝外的"一弯雪白的膀子"(第二十一回),似乎除了一双眼睛与皮肤白,并不美。身材"蜂腰猿背,鹤势螂形",极言其细高个子,长腿,国人也不大对胃口。她的吸引力,前人有两句诗说得最清楚:"众中最小 最轻盈,真率天成讵解情?"(董康"书舶庸谭"卷四,题玉壶山人绘宝钗黛玉湘云"琼楼三艳图",见周汝昌著“红楼梦新证"第九二九页。)她稚气,带几分憨,因此更天真无邪。相形之下,"任是无情也动人"的宝钗,宝玉打伤了的时候去探望,就脉脉含情起来,可见平时不过不露出来。

  前引董康那首七律,项联如下:

  纵使期期生爱爱(云幼时口吃,呼二哥为爱哥),从无醋醋到卿卿。

  上句把咬舌——又称大舌头——误作口吃,而且通常长成后还有这毛病。下句也不正确,黛玉不是不吃醋,吃得也有点道理。第二十二回黛玉跟宝玉呕气,宝玉没有分辩,"自己转身回房来",句下批注:"颦儿云与你何干,宝玉如此一回则曰与我何干可也,口虽未出,心已['悟'误]矣……"回房袭人提起宝钗还要还席,"宝玉冷笑道:'他还不还,管谁什么相干?'"批注:"……此相干之语,仍是近文,与颦儿之语之相干也。上文来['未'误]说,终存于心,却于宝钗身上发泄。素厚者惟颦云,今为彼等尚存此心,况于素不契者,有不直言者乎?……"宝玉与宝钗向不投契,黛玉妒忌她一大半是因为她人缘太好了,又有金玉姻缘之说。湘云倒是宝玉确实对她有感情的。但是湘云对黛玉有时候酸溜溜的,仿佛是因为从前是她与宝玉跟着贾母住(见"四详"),有一种儿童妒忌新生弟妹夺宠的心理。她与宝黛的早熟刚巧相反。

  第五十七回湘云要替邢岫打抱不平,黛玉笑她"你又充什么荆轲聂政?"这些人里面是湘云最接近侠女的典型,而侠女必须无情,至少情窦未开,不然只身闯荡江湖,要是多情起来那还得了?如果恋爱,也是被动的,使男子处于主动的地位,也更满足。侠女不是不解风情就是"婊子无情",所以"由来侠女出风尘"。

  前几年我在柏克莱的时候,有一次有个漂亮的教授太太来找我,是美国人读中国史,说她的博士论文题目是中国人的侠女崇拜——兼"中国功夫"与女权运动两个热门题材——问我中国人这样注重女人的幽娴贞静,为什么又这样爱慕侠女。

  这问题使我想起阿拉伯人对女人管得更紧,罩面幕,以肥胖为美,填鸭似的在帐篷里地毯上吃了睡,睡了吃。结果他们鄙视女人,喜欢男色。回教国家大都这样。中国人是太正常了,把女人管得笔直之后,只另在社会体系外创造了个侠女,也常在女孩子中间发现她的面影。

  那天我没扯得这么远,也还在那间狭小的办公室里单独谈了三刻钟模样。她看上去年纪不上三十,身材苗条,头发眼睛近黑色,面貌是差不多的影星都还比不上她,芳名若克三?卫特基(报上译为罗莎妮?卫特克,一作洛克沙尼?惠特基,又作薇特玑);寄了本"毛泽东革命性的不朽"给我,作为报酬,也只好笑纳了,也没道谢。大概他们夫妇俩都是新左,一两年后双双去北平见毛泽东,她访问江青,我也是最近才在报上看见,也在电视上看见她。中共"两报一刊"指控四人帮"维持非法的对外关系,出卖国家与党的重要机密……""传说政治局的报告称:江青在一九七二年后接受美国学者罗莎妮?卫特克的访问中泄漏了党政秘密。它说,江青安排了此项访问,希望卫特克能写一本书,建立江青的声望,以方便她最后的'篡党夺权'。"(华盛顿邮报)"四人帮之一的姚文元曾陪同江青接受访问。那一系列访问历时一周,前后达六十小时。……"(纽约时报)"……美国学者洛克沙尼?惠特基相信,江青是一个女人仍然生活在男人支配的世界中,她已受到伤害。"(纽约时报)末句是公式化的女权运动论调,将江青视为被压迫的女性,令人失笑。

  言归正传,且说史湘云,由于我国历来的侠女热,多数读者都觉得她才是宝玉的理想配偶。传说中的"旧时真本"内宝玉最后与湘云结合,我一向暗笑这些人定要把他们俩撮合成了才罢,但是四详红楼梦后,看法不同了。

  "四详"发现早本不自黛玉来京写起,原有黛玉来之前,湘云小时候长住贾家,与宝玉跟着贾母住一间房——介绍湘云的时候大概有容貌的描写了——都删掉了,包括湘云袭人暖阁夜话——第三十一回在二人谈话中追叙——湘云当时说的"不害臊的话"——有关婚事,因为是在袭人贺她定亲时提起的;也与她们俩过去深厚的交情有关,因为湘云接着就说:"你还说呢,那会子咱们那么好……""不害臊的话"当然是湘云说但愿与袭人同嫁一个丈夫,可以永远在一起。如果湘云真与袭人一同嫁给宝玉,结果袭人倒走了,嫁了蒋玉菡,还是不能在一起。预言的应验含有强烈的讽刺,正像许多神话里有三个愿望一一如愿,而得不偿失,使人啼笑皆非。

  是否因为结局改了,所以同事一夫的伏笔也删了,连同宝玉湘云青梅竹马的文字以及湘云相貌的描写?

  第三十一回的金麒麟使黛玉起疑。回前总批说:"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周汝昌认为此回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指宝玉最后与湘云偕老。他这样解释这条总批:

  论者遂谓此足证麒麟与宝玉无关。殊不思此批在此只说的是对于"木石"来讲,"金玉"已定。若麒麟的公案,那远在"金玉"一局之后,与"木石"并不构成任何矛盾。当中尚隔着一大层次,所以批者语意是说黛玉只当关切金玉,无庸再管麒麟的事。

  ——"红楼梦新证"第九二四页

  这当然是强辞夺理。黛玉怎么会不关心宝玉将来的终身伴侣是谁,何况也是熟识的,与自己一时瑜亮的才女,即使他们的结合要经过一番周折。

  但是一直有许多人相信"白首双星"回目是指宝玉湘云。因此脂批又代分辩,批回末一节:"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表示这兆头应在卫若兰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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