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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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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杀人疑云 江湖上使用金剑的人并不多。当然,这里所指的金剑,不只是金色的剑,而且是九九纯金打造的剑。 金剑不受使用者欢迎的原因很多,黃金太软,一碰到精钢铸成的別种兵器,可能立刻会被砍弯,甚至砍断。所以没有极高的內力,绝对不适合使用黃金打造的剑,这是其一。黃金也太重,通常黃金的重量,是同体積铁器的三到四倍,所以没有惊人的臂力,也不适合使用金剑,这是其二。而最重要的一点,却是因为金剑太惹眼、太夸张,江湖儿女虽然豪爽,却也一样怕惹人议论,所以除非必要,也不愿意使用金剑。至于黃金打造的剑贵不贵,反而不是重点了。 金剑赵公子是现代江湖上使用金剑最有名的高手,这本书,说的就是他的故事。 香港,半山,微雨。 霍家豪宅,占地数千平方公尺的別墅莊園。 酒会正在华丽的大厅进行。 霍惊雷笑逐顏开,一一向祝賀的宾客答礼。 他今天娶妾。 娶妾? 是的,有钱人娶妾,在任何时代都不稀奇。 妾是难得一见的美人,曾经是癩子小三的媳妇。 癩子小三很穷,在工厂当临时工。 癩子小三的身体也很差,是个劳病鬼。 但是三个月前,他娶了一个人见人爱的美丽少女,姣好的面容、白皙的皮肤,看起来绝不超过二十岁。 没有人知道她从哪里来,只知道她的名字叫“天天”,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像她这样的美女要嫁给赖子小三,只听说他们婚后十分幸福。 上个月,天天来到一家酒楼打工,贴补家用,而那家酒楼,正是霍惊雷的产业。 那一天,是天天上班后,霍惊雷第一次到酒楼来,他命令酒楼停止对外营业,以宴请邻近城市来的江湖朋友。 酒酣耳热之际,霍惊雷终于看见了她,然后整个晚上,霍惊雷的眼睛就几乎没有离开过她的脸孔和身体。 第二天,霍惊雷立刻派人去打听她的底细。那是霍惊雷的习惯,他一向小心。 第三天,霍惊雷又到酒楼来,徘徊了一整个晚上。 深夜,天天收工回到家里,却发现癩子小三已经死去多时,身上没有任何伤痕。 天天没有哭,只是静静地坐在癩子小三的尸体旁边,直到天亮。 清晨,霍惊雷带着一群人到癩子小三家里,为癩子小三办理丧事。 邻居没有人敢问,也没有惊动警方,微不足道的癩子小三就这样去了。 洞房花烛夜。 柔软而昂贵的席梦丝床上。 霍惊雷已经有七分醉意,醉得更像一头野兽。 天天紧闭双眼,任由霍惊雷将她的自尊撕碎。 良久,良久,天色已经微明。 霍惊雷鼾声如雷。 天天悄然坐起,在她的手中,赫然是一柄红色的匕首。 她冷冷地看着霍惊雷,眼神中只有一丝哀愁,淡得如同秋天的山嵐一样的哀愁。 只见寒芒一闪,匕首已经刺入霍惊雷的心脏。 霍惊雷突然睁大双眼,满脸疑惑地看着天天,气绝之前,才好不容易地从嘴里蹦出了两个字……“红杀!” 巴黎,华灯初上。 项志清缓步走在迷人的夜色中,低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他,二十八岁,再过不到一年,艺术博士的学位就可以拿到手。 然后,他会回到亚洲,接掌一个庞大的机构。 他愈走愈远,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塞納河边。 “你好!”一个金发的年轻人向他打招呼。 “你好!”项志清已经习惯了白种人这种没来由的礼貌,两个陌生人互相问好,然后擦身而过,接着各走各的,谁也没把谁放在心上。 项志清继续往前走,金发的年轻人已经到了他的身后。 突然间,项志清瞳孔收缩,迅速一矮身,一柄红色的剑正好从他头顶掠过。 项志清反身向后一弹,从腰间抽出一柄软剑,立刻舞得密不通风,护住了全身要害。 项志清问道:“你是谁?为什么突然暗算我?” 那个金发的年轻人笑了笑道:“你不认识我,也该认识我手中的剑。” 项志清只瞄了一眼,心情立刻陡然下沉,道:“是你们!” 金发的年轻人道:“没错!是我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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