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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梨的绿街并不像你从那名字所想像的-我只是想像也许你会那样想像而已-那么律的街。首先那条街上连一棵树都没有长。也没有草坪、没有公园、没有饮水处。那么为什么会取个所谓绿街“Green Street”这么不得了的名字呢,这只有神仙才知道了。或许连神仙都不知道吧。 我老实说,其实绿街在雪梨也是最萧条的街。既狭窄、又拥挤、又肮脏、又穷酸、又恶臭、环境既恶劣又老旧,而且气候非常糟。夏天冷得要命,冬天热得要命。 “夏天冷得要命,冬天热得要命。”这种说法好像很奇怪吧。例如南半球和北半球就算是季节相反,但以现实问题来说,热的是夏天,冷的是冬天哪。也就是说八月是冬天,二月是夏天。 澳洲人都是这样想的。 但以我来说,事情却不可能那么容易分清楚。因为里头会夹进一个“所谓季节到底是什么?”的大问题。也就是说,到底是十二月到了所以是冬天,或者是因为变冷了所以是冬天呢?的问题。 “这很简单哪,因为变冷了所以是冬天吧。”你或许会这么说。不过清等一下。如果因为变冷了所以是冬天,那么到底摄氏几度以下算冬天呢?如果大冬天里连续有几天天气变得非常温暖的话,那是不是“因为天气变暖了所以是春天”呢? 你看,搞不清楚了吧? 我也搞不清楚。 不过我觉得“因为是冬天,所以不能不冷”的想法未免太过于片面了吧。为了打破周围人们的固定观念,我也要把从十二月到二月称为冬天,六月到八月称为夏天。所以冬天热、夏天冷。 因此周围的人们都认定我是个怪人。 不过,那都无所谓。还是来谈谈绿街的事吧。 雪梨的绿街,正如前面已经说过的那样,在雪梨也算是最萧条的街。说不定在整个南半球都是最萧条的街也不一定。例如现在,十月的下午,我从大楼三楼办公室的窗户俯视绿街的正中央一带。 看得见什么吗? 看得见各种东西。晒得黑黑的酒精中毒的流浪汉,一脚端在臭水沟里正睡着午觉-或在舒展筋骨一下。 穿着华丽的小流氓把链条塞进西装口袋,一面弄得喳啦喳啦响,一面在街上到处乱逛。 身上的毛已经脱落一半的病奄奄的猫在翻着垃圾箱。 七、八岁的小孩正在用锥子把一辆又一辆的车子轮胎戳破。 红砖墙上缀着各色呕吐物干掉的痕迹。 大部分商店都把铁门放下来。大家对这条街都失去了热情,纷纷把店收起来逃到别的地方去。现在还在开店营业的,只有当铺、酒铺和“巧莉”的比萨店。 穿着高跟鞋的年轻女孩子胸前抱着黑色漆皮皮包,一面发出喀吱喀吱尖锐的鞋跟声一面全速跑过街去。好像有人在后面追她似的,但并没有任何人在追她。 两只野狗在马路正中央擦身而过。一只由东向西走,另一只由西向东走。两只都一面走一面看着地上,连擦身而过时也没抬头。 雪梨的绿街就是这样一条街。我经常这样想,如果地球上某个地方必须做一个超特大的屁眼的话,那除了这里之外没有别的地方。换句话说就是雪梨的绿街。 我在雪梨的绿街设事务所,当然有我的理由。并不是因为贫穷的关系。虽然这里的租金确实非常低,但我并不缺钱。相反的我钱多得不得了。多得可以一口气买下十栋雪梨最热闹商店街的十六层大楼,也可以买下最新式航空母舰连带五十架喷射战斗机。总之我有的是多得看了都嫌烦的钱。因为我父亲是淘金王,我父亲留下全部财产给我,就独自在两年前死掉了。 那钱因为没什么用途,所以只好全部放进银行里,但这下子利息却花不完了。所以那利息也放进银行里,这样一来利息又更增加了。光一想到这里,就真的好饭。 我会在雪梨的绿街设事务所,是因为只要在这里就不会有半个认识的人来。正经的人是绝对不会到雪梨的什么绿街的。因为大家都很怕这条街。所以喜欢啰啰嗦嗦东抱怨西叫苦的亲戚不会来,爱多管闲事的朋友也不会来,想捞钱的女孩子不会来。法律顾问不会为财产营运而来,银行经理不会为打招呼而来,劳斯莱斯汽车推销员也不会抱着一堆说明书来敲门。 没有电话。 信都撕了丢掉。 真清静。 我在雪梨绿街开了一家私家侦探社。换句话说我是私家侦探。招牌上这样写着。 招牌用平假名写当然有原因。因为雪梨的绿街没有一个人看得懂汉字。 事务所是六叠榻榻米左右脏得可怕的房间。墙壁和天花板都带有讨人厌的黄色斑剥污点。门装得不好,一打开就关不上,一关上又得费尽九牛二虎的力气才打得开。玻璃门上写着“私家侦探社”。门的把手上挂着“在”或“不在”表里两面不同文字的牌子。“在”朝外时,我在事务所。 “不在”朝外时,就是我外出了。 不在事务所时的我,不是在隔壁房间睡午觉,就是在比萨店里一面喝啤酒一面和女服务生“巧莉”聊天,二者之一。“巧莉”是比我小几岁的可爱女孩子。混有一半中国人的血统。虽然如雪梨之大,但混有一半中国人血统的女孩子,却除了“巧莉”就没有别人了。 我非常喜欢“巧莉”。我想“巧莉”应该也喜欢我吧。不过确实怎么样我并不清楚。别人在想什么我完全搞不懂。 “私家侦探这一行赚钱吗?”“巧莉”问我。 “不赚钱哪。”我回答。“可是所谓赚钱,只不过是钱进来而已不是吗?” “你真是个怪人。”“巧莉’脱。 “巧莉’讲不知道我是个大富豪。 挂着“在”的牌子时,我大概都坐在事务所的塑胶沙发上,一面喝着啤酒一面听葛雷顾尔德的唱片。我最喜欢葛雷顾尔德的钢琴。光是葛雷顾尔德的唱片我就有三十八张。 我早晨第一件事,先把六张唱片设定在自动换片的转盘上,一直不停地听着葛雷顾尔德。然后喝啤酒。葛雷顾尔德听腻了之后,偶尔会放平克劳斯贝的“银色圣诞”。 “巧莉”则喜欢“AC八℃”。 虽说是“私家侦探社”,但几乎没有客人上门。雪梨绿街的居民从来没有想过解决什么事情还要付钱这回事。而且他们该解决的问题实在太多了,与其——一解决,不如习惯于想办法怎么跟问题妥协下去。不管怎么说雪梨绿街对私家侦探来说绝不是一个容易居住的地方。 非常稀有的情况,也有客人被“价格便宜”的字眼吸引而来,但那大部分-那当然是指对我来说而已-却是非常无聊的案件。 例如“为什么我们家的鸡会变成两天才生一次蛋呢?’”或者“我们家的牛奶每天早晨都被偷走,请你把犯人抓起来教训一顿。”或者“朋友借了钱不还,所以你可不可以假装暗示他,要他还我。”之类的。 这些无聊的请托,我一概回绝。你说不是吗?我可不是为了解决谁家的鸡或牛奶或小器的借款才当私家侦探的。我所期望的是更戏剧化的案件。比方说身高两公尺长,戴着蓝色义眼的管家,坐着黑色豪华轿车来说“为了保护伯爵千金的红宝石,可否请阁下助一臂之力。”之类的。那种案件。 不过澳洲并没有什么伯爵千金。不用说伯爵,连个子爵、男爵都没有。真伤脑筋。 因此我每天每天都非常闹。我剪剪指甲、听听葛雷顾尔德的唱片、擦擦骨董自动手枪,或在比萨店和“巧莉”聊聊天,以打发时间。 “你也别再做什么私家侦探这种笨行业了,找个正经事,好好安定下来不好吗?”“巧莉”这样说。“做个印刷工人之类的工作嘛。” 印刷工人哪,我想。这也不坏。跟“巧莉”结婚,然后当个印刷工人,这样也满不错的。 不过现在我还是个私家侦探。 那个穿着羊衣服的矮小男人从门口进来是星期五的下午。打扮成羊模样的矮小男人快步走进房间之后,便探头出去看有没有人在后面跟踪,确定没人之后才把门关上。门怎么也关不上,我帮着他,两个人总算把门关上。 “你好。”小男人说。 “你好。”我说“嗯” “请叫我羊男。”羊男说。 “幸会,羊男先生。”我说。 “幸会。”羊男说。“你就是私家侦探吗?” “是的。我是私家侦探。”我说。然后我把唱机关掉,把葛雷顾尔德的“Invenim”收进唱片柜.把啤酒空罐子收拾好,指甲刀收过抽屉里,请羊男在椅子上坐下。 “我一直在找私家侦探。”羊男说。 “哦,原来如此。”我说。 “可是不知道要去哪里找。” “嗯嗯。” “结果,我在街角那家比萨店谈起来时,一个女人告诉我说可以到这里来。” 那是指“巧莉”。 “那么羊男先生。”我说。“请说说你有什么事吧。” 羊男穿着羊形的市缝衣服。虽说是布缝衣服并不是用便宜的布缝制的,而是用真正的羊的毛皮。连尾巴和角都附在上面。只有手脚和脸部是空的。眼睛带着黑色眼罩。到底为什么这个男人必须这样装扮呢?我真不明白。现在已经相当深秋了,所以这样装扮相信会流很多汗吧。而且走在外面也可能会被小孩子嘲笑。真搞不清楚。 “如果热的话。”我说。“请不用客气,嗯,可以把那外套脱下来。” “不不不,你不用担心。”羊男说。“我已经很习惯这样了。” “那么羊男先生。”我重复地说。“让我听听你的事情吧。” “其实我是想请你帮我找回耳朵。”羊男说。 “耳朵月我说。 “也就是我衣服上的耳朵。你看,这里。”说着羊男用手指着头的右上方。同时他的眼珠也一骨碌地转向右上方。“这边的耳朵被扯掉不见了吧。” 确实他的羊衣裳的右侧耳朵-也就是从我的方向看来是左侧-被扯掉不见了。在耳则好端端的附在上面。过去我从来没想过羊的耳朵是什么样子的。说起来羊的耳朵是扁扁平平往旁边张开可以摇摇摆摆的。 “所以我想请你帮我找回耳朵。”羊男说。 我拿起桌上的便条纸和原子笔,用原子笔尖叩叩地敲着桌子。一 “请把详细情形告诉我。”我说。“是什么时候被扯掉的?被谁扯掉?还有你到底是什么?” “是三天前被扯掉的。被羊博士扯掉。还有我是羊男。” “要命。”我说。 “对不起。”羊男说。 “可以请你说详细一点吗?”我说。“你说羊博士什么的,我一点都搞不懂。” “那么我就详细说吧。”羊男说。 “我想你或许不知道,这世界上大约住着三千个羊男。”羊男说。 “我想你或许不知道,这世界上大约住着三千个羊男。”羊男说。 “在阿拉斯加、玻利维亚、坦桑尼亚和冰岛,到处都有羊男。不过这并不是秘密结社、或革命组织、或宗教团体之类的组织。也没有集会社团杂志。总之我们只是羊男而已,希望做个羊男,和平地生活而且。以身为羊男来思考事情、以身为羊男来饮食。以身为羊男来组成家庭。正因为这样所以是羊男。你明白吗?” 我虽然不太明白,但却“嗯、嗯。”地回答。 “不过也有一些人想要挡我们的路。那代表人物就是羊博士。羊博士的本名、年龄和国籍都不清楚。也不清楚那是一个人呢,还是多数人。不过可以确定是年纪相当大的老人。而羊博士的生活意义便是扯下羊男的耳朵,加以收集。” “那又为什么呢?”我问。 “羊博士不喜欢羊男的生活方式。所以故意惹他们讨厌,还把他们的耳朵扯掉。然后幸灾乐祸。” “好像蛮粗暴乱来的人嘛。”我说。 “不过我觉得其实应该不是那么坏的人。也许遇到过什么不愉快的事,脾气才会变得那样别扭。所以我只要能找回耳朵就好了。我并不恨羊博士。” “很好。羊男先生。”我说。“我去帮你把耳朵要回来。” “谢谢。”羊男说。 “费用一天一千元,耳朵要回来后五千元,现在请先预付三天份的费用。” “要先预付吗?” “要先预付。”我说。 羊男从胸前口袋掏出一个大蛙嘴小钱包,抽出三张折得整整齐齐的千元钞票,愁眉苦脸地把那放在桌上。 羊男回去后,我把千元钞的皱纹抚平,放进自己的皮夹。千元钞上沾满了污斑和气味。然后我到比萨店去点了沙丁鱼比萨和生啤酒。我一天吃三顿比萨饼。 “终于有委托案子进来了啊。”“巧莉”说。 “是啊,要开始忙了。”我一面吃比萨饼一面说。“我必须去找羊博士。” “如果是羊博士的话,倒不必找。应该就住在这附近。因为常常会来我店里吃比萨啊。”“巧莉”说。 “他住哪里呢?”我吃了一惊问道。 “这个我不知道,你不会自己查查看电话簿吗?你不是侦探吗?” 我想怎么可能,不过为了慎重起见,还是翻了电话簿页试试看。羊博士的电话居然刊在上面。 羊男(无业)…弓63-98n 羊亭(酒店)……497-2001 羊博士(无业)……202-6374 我拿出手册把羊博士的电话号码和住址记下。然后喝了啤酒把剩下的比萨吃掉。事件好像可以很快解决的样子。 羊博士家在绿街的西端。是一栋砖造的小房子,庭园里开着玫瑰花。在绿街来说难得有这么像样的房子。当然也相当老旧破落了,不过至少还像个家。 我确认了一下藏在腋下的枪的重量,戴上太阳眼镜,一面用口哨吹着“小丑(lP8gliacci)”的序曲,一面绕屋子四周走一圈看看。并没有任何特别可疑的地方。屋子里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窗上挂着白色蕾丝窗帘。非常安静而悄然,实在想不到会是扯掉羊男耳朵的人物住的地方。 我绕了玄关看看。名牌上写着“羊博士”。没错。信箱里什么也没有。却贴着“谢绝报纸、牛奶”的纸头。 探查过羊博士家之后,接下来该做什么才好呢?我也没辙。因为实在太容易就找到他家了。本来应该经过各种曲折离奇的麻烦事之后,拼命推理才好不容易想到、找到房子,偏偏却这么简单就找到了,实在没办法好好整理出思路,这还真伤脑筋。我一面用口哨吹着巴哈的“以心、口、行为和生命(Herz Und MundUnd Ta Und Leben)”,一面试着思考到底该怎么办才好。 最简单的是按门铃,羊博士出来的话就说“对不起,请把羊男的耳朵还给他。”实在很简单。 决定就这么办。 决定就这么办。 我按了十二次门铃。然后在门前等五分钟。没有反应。屋子里还是依然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麻雀在庭园的草坪上走来走去。 我正放弃了想回去时,门突然啪嗟地开了,一个大个子的老人猛不防探出头来。感觉非常鲁莽的老人。可能的话我真想就那样逃回家去。但总不能那样。 “喂,好吵啊。’老人大吼。“人家好不容易舒舒服服在睡午觉,你们这些家伙真是……” “您是学博士吗?”我问。 “那边不是贴着纸条吗?你不会读汉字吗?听着,谢绝报纸、牛奶…·” “汉字我会念。我不是报纸或牛奶的推销员,我是私家侦探。” “私家侦探?什么都一样。我不需要这种东西。”羊博士这样说完就想啪啪地关门了,但我赶快把脚伸出去夹在门缝间把门卡住。脚踝被门撞得好痛,但我面不改色地强忍了下来。 “您没事,可是我有事。”我说。 “管你的。”说着羊博士用皮鞋尖端踢我的脚踝。痛得我以为骨头都碎了,但连这也忍下来了。 “我们冷静地谈一谈好吗?”我冷静地说。 “你滚蛋。”羊博士说完,就顺手拿起手边的花瓶往我头上使劲敲下去。这下完蛋了。我昏迷过去。 我做了打井水的梦。我用吊桶汲起井水,把水倒入大水盒里。盆里的水快满了以后,鳄鱼就爬过来咕嘟咕嘟地一口气把那水喝光。水盆的水又快满了时,另一只鳄鱼又爬来咕嘟咕嘟地一口气把那水喝光。这样反复不停。我数鳄鱼一直数到十一只为止,然后我醒过来。 周遭黑漆漆的。天上星星已经出来了。雪梨的夜空非常美。我在羊博士家门口躺着。四周静悄悄的。皮夹和手枪都确实还在。 我站起身来把沾在衣服上的脏东西啪踏啪踏地拍掉,把太阳眼镜收进胸前的口袋。本来想再按一次门铃看看的,但因为头非常痛,因此决定今天暂时先回去。我已经做了一天份以上的工作了。听过委托人的话,拿过定金,查到犯人家,脚踝被踢了,头也被打了。接下来的事情明天再做就行了。 我弯到被萨店去喝啤酒,让“巧莉”帮我处理伤口。 “肿得好厉害哟。”“巧莉”一面用冰毛巾帮我擦额头一面说“到底怎么了?” “被羊博士敲的。”我说。 “真的吗?”“巧莉”说。 “真的啊。”我说“我按了门铃自我介绍后,就被他用花瓶敲成这样。” “巧莉”一个人沉思了一下。我在那之间一面揉着头一面喝啤酒。 “你也一起来。”“巧莉”说。 “要去哪里?”我问。 “当然是羊博士家啊。”“巧莉”说。 “巧莉”一直按羊博士家的门铃,按了二十六次。 “喂,吵死人了。”羊博士探头出来。“谢绝报纸、牛奶和私家侦探…·” “什么吵死人,你这个大笨蛋。”“巧莉”大骂。 “哎呀,这不是‘巧莉’吗?’洋博士说。 “听说你用花瓶敲这个人的头?”“巧莉”指着我这边说。 “嗯,是啊。那个,怎么说呢?’学博士说。 “你为什么这样做呢,他是我的男朋友。” 羊博士满脸伤脑筋的样子抓了抓头。“那真不好意思。我不知道啊,哎,我要是知道的话就不会那样做了。” 我也不知道。我居然是“巧莉”的男朋友。 “哎,总之进来吧。”说着羊博士把门大大地打开。我和“巧莉”一起过去。正要关门时脚踝又撞上了。真倒霉。 羊博士把我们引到客厅,还拿出葡萄汁来请我们。因为玻璃杯很脏我只喝了一半,“巧莉”不在乎地全部喝完。连冰块都嚼掉。 “对了,该怎么向你道歉才好呢?”羊博士对我说。“头还会痛吧?” 我默默点着头。用花瓶使劲敲完人家的头,还说什么“还会痛吧?”简直废话。 “你怎么会敲人家的头嘛?真是的!”“巧莉”说。 “哎,我最近变得非常讨厌人哪。”学博士说“而且送报纸和送牛奶的也很啰嗦,所以我看到不认识的人,就会忍不住动手打人。哎,真对不起。不过年轻人哪,我是不看报纸,也不喝牛奶的。” “我既不是送牛奶的,也不是送报纸的。我是私家侦探。”我说。 “对、对,你说是私家侦探啊,我忘了。’羊博士说。 “我是为了要回羊男的耳朵而来这里的。”我说。“博士三天前在超级市场的收银机旁把羊男的耳朵扯掉了?” “是啊。”羊博士说。 “请把那个还给人家。”我说。 “不要。”羊博士说。 “耳朵是羊男的。”我说。 “现在是我的啊。”羊博士说。 “那就没办法了。”我从腋下拔出手枪来。我是非常没耐性的。“那我就打死你,把耳朵拿回去。” “且慢、且慢。”“巧莉”插进来阻止。“你真是有欠考虑。”她对我说。 “一点也没错。’洋博士说。 我好火大,正准备要扣扳机开枪了。 “巧莉”连忙阻止。并使劲踢了一下我的脚踝,然后把我的手枪很快地抢过去。 “你也真是的。”“巧莉”转向学博士说。“为什么不把羊男的耳朵还给人家呢?” “耳朵我绝对不还。羊男是我的敌人。下次见到他我还要把他的另一个耳朵也扯下来。”羊博士说。 “你为什么那么恨羊男呢?他人不是很好吗?”我说。 “没什么理由。只是觉得他们好可恨。我看到他们装成那副可怜相还快快乐乐的过日子,就忍不住觉得好恨哪。” “这叫做愿望憎恨或反向作用。”“巧莉”说。 “嗯?”羊博士说。 “嗯?”我说。 “其实e己也想变成羊男嘛。但却不想承认,所以反而变成恨羊男了。” “是吗?”羊博士好象很佩服似地说。“我倒没注意到。” “你怎么知道这种事呢?”我试着问“巧莉”。 “你们没读过佛格依德或客格吗?” “没有。”羊博士说。 “很遗憾。”我说。 “那么,我并没有恨羊男步。”羊博士说。 “应该是这样。”我说。 “那还用说吗?”“巧莉”说。 “那么,我好像做了一件很对不起羊男的事罗。”羊博士说。 “好像是。”我说。 “当然哪。”“巧莉”说。 “那么,羊男的耳朵应该还给他。”羊博士说。 “嗯,应该是这样。”我说。 “现在马上还他吧。”“巧莉”说。 “可是已经不在这里了。”羊博士说“老实说我已经把那丢掉.了。” “丢掉了……丢在哪里?”我问。 “哎嗯…” “快说啊。”“巧莉”说。 “嗯,老实说我丢在‘巧莉’店里的冰箱里了。跟香肠混在一起。哎,其实我并没有什么恶意的……” 没等学博士把话说完,“巧莉”就一把抓起手边的花瓶,朝羊博士头顶使劲敲下去。我觉得痛快极了。 结果我和“巧莉”终于把羊男的耳朵找回来了。虽然拿回来时耳朵已经变成焦焦的茶色,沾上了Tahasco辣椒酱。有一位客人点了香肠被萨,他正要把那其中的一片送进嘴里的瞬间,我们把那抢救回来。真是千钧一发正危险的时候。我把那洗干净,把起司弄掉。但只有辣椒酱的污渍怎么也洗不掉。 羊男非常高兴耳朵找回来了,不过看到焦成茶色又沾上辣椒酱时嘴巴虽然没说-但似乎有点失望的样子。因此我算他便宜两千元。“巧莉”用针线帮他把耳朵缝在衣裳上。羊男站在镜子前跳了两、三下看看。耳朵上下摇晃着。他看来非常满足的样子。 顺便补充说明一下,很恭喜羊博士也终于如愿以偿地变成羊男了。他每天穿上羊男的衣裳到“巧莉”的店里来吃被萨。羊男/羊博士看来也非常幸福的样子。这种事情也都托佛洛依德的福。 事件解决之后,我跟“巧莉”约会。我们吃过中国菜之后,到街上的电影院去看维斯康堤的(诸神的黄昏)。在黑暗中我正要吻她时,她用高跟鞋的跟使劲踢我的脚踝。痛死了,害我十分钟都开不了口。 “你不是说我是你的男朋友吗?”十分钟后我说。 “那时候是那时候。”“巧莉”说。 不过我想其实“巧莉”是喜欢我的。只是女孩子很多事情有时候都口是心非。我这样觉得。 “对不起。’电影演完后我说。 “你还是别再做什么私家侦探了吧,找一个像样的工作,存一点钱的话,或许我可以重新考虑哟。”“巧莉”说。 就像我在前面说过的那样,我有的是多得不耐烦的存款。但“巧莉”并不知道。我也不打算告诉她。 我非常喜欢“巧莉”。所以我想去当印刷工人也可以。 不过现在我还是个私家侦探,躺在雪梨绿街事务所的沙发上,听着布拉姆斯的“间奏曲(Intermezzo)”,这是我最喜欢的唱片。 如果你有任何问题的话,请趁我还没去当印刷工人之前,来绿街敲我事务所的门。我会算你非常便宜。还给你打折优惠。不过一定要是有趣的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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