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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临时营区中,至少住了三天了。这三天,如果要多方面做很多事,又太短了些。 邓巴中尉,当然也得轮值。 对日常生活来说.没有什么特别的事件。他也不再认为神秘。如果是神,不会有外表的,他也不是苏族被动的战士。 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人指使他,何时何地,要做这或做那。 在平淡过日的日子里,却有些长久潜藏的那些美丽、神秘的美德,逐渐浮现而出,进入他生命中。 狩猎之后的一个早晨,他没有宿醉,难得早早醒来了。中尉想,自从他不再是个男孩时,好久没这么清明的感觉。 他的脚很粘,所以他提起靴子,踏着帐篷小屋的拖鞋,想找一个地方洗洗他的脚趾。清晨草原上的青草,全沾着露珠,几哩都如此。他刚走出帐篷小屋,就找到了洗脚的地方。 他把靴子放在帐篷小屋旁,中尉向东走,他知道马群在那儿吃草,他想先去看看西斯可。 天刚亮,射出第一道玫瑰色的霞光。他一边走着,一边敬畏的看着大自然瑰丽美景。他的裤管,都被草上的朝露沾湿了。 他突然想道:每一天的开始,都是神奇的。 那道朝霞愈染愈开,一瞬间,就改变了天空的颜色。 不论上帝是什么,我感谢上帝为这一天所做的一切。 他好喜欢这两句话,所以大声背诵出来。 “不论上帝是什么,我感谢上帝为这一无所做的一切。” 他看到第一群马的马头,它们竖起了耳朵听着,接着又垂了下去。他也看到有个印第安人,那似乎是个孩子,总是笑口常开。 邓巴很容易就找到西斯可了,这匹马见他走近,高兴的嘶叫起来,中尉听了好开心。他的马把鼻子靠在中尉的胸前,人和马有好一阵子,一直站在那儿,让早上清冷的空气罩着他们。中尉温柔的抬起西斯可的下巴,两个鼻孔互对着,呼着气玩。 其他的马匹忍不住好奇,也凑过来看看。在那些马还没恼怒之前,邓巴中尉为西斯可配上缰绳,开始走回营区。 营区的临时村落的生活,像依照自然的时钟,开始一天的生活。就像这一天,营区里慢慢有了生命。 有些营火开始生起了,像是每个人都起来了,帐篷里的火光,更明亮了些,甚至可以看得出帐篷中的幢幢人影。 “多么和谐啊!”中尉叹道,一只手抚摸着西斯可。 当他正专心思索着“和谐”的美德时,也不由自主感到饥肠辘辘,想着他的早餐了。 这天早晨,他们又出发了。这一回,邓巴又杀了一头野牛,在猎牛时,他总算控制得住西斯可了。他没有冲人野牛群,搜巡着他的目标物,准备把那头大蛮牛击倒。虽然,他很小心对准备目标,但第一枪仍然射得太高了,第二枪才完成任务。 他猎到这头牛身躯庞大。许多名战士,也和他一道去猎牛,他们在一旁观看,都恭维他真会选,一出手就猎到一头大蛮牛。不过,这一回,比不上第一次猎到牛那么兴奋,这一天,他也没有再去吃生牛肝。只是,他更感到胜任愉快。 这一回,女人们和孩子们,仍然涌到平原等着,准备屠牛。到傍晚时分,这临时的营区,就更肉香四溢。吃不完的牛肉,就做成干肉或灌香肠,保存的干肉存量,已经有上千磅了。就像骤雨之后,一下子冒出无数的菌类一样。不过新鲜牛肉,更是美味可口,大家大吃大嚼,尤有喜宴的气氛。 最年轻的战士和男孩子,是不编入作战组织的,但在他们回来不久,有一场赛马比赛。笑面非常喜欢骑西斯可,他毕恭毕敬,向中尉提出请求,希望能骑西斯可,中尉也就没有拒绝他。 起初,好些男孩骑着马,超越了笑面。他不由得惊恐起来,因为赛马输了的人,得把马给赢了的人,他不由得为笑面默祷并在胸前划十字。幸运的是,这孩子最后终于一马当先夺魁。 之后,还有赌博游戏。飘发要中尉也参加游戏。除此之外,他们还玩掷骰子,邓巴不熟悉,他已输掉储存的菠草,有些玩家对他有黄色条纹的裤子很感兴趣,可是他的帽子和紧身上衣都拿去交换了。中尉想,他总得保存住这条裤子才行。 这么赌下去,他很可能输掉这条裤子,那么没衣服可穿了。 他们也喜欢他的护甲,结果也输了。他又拿出一直穿着的旧靴子当赌资,可是这双皮靴在印第安人眼里,没什么价值。最后,中尉把他的来福枪拿出来,赌友们全无异议,一致通过。拿一把来福枪当赌资,的确制造了一阵骚动,这场赌博游戏立刻进入白热化,轰动一时,引来了许多围观者。 这时,中尉也领略到其中的诀窍。当赌局继续时,他的手气也变得很顺,几乎想什么就是什么,这下子他尝到赢的滋味,不但没输掉那把来福枪,还赢了三匹好马。 输家也很有风度,立刻让出他们的财富,也说了些幽默话。邓巴也非常慷慨,把赢来的礼物送了出去。三匹马中,最高大强壮的一匹,送给了飘发。这时又群集了许多好奇的人围看,他牵着另外两匹马,穿过营区,抵达踢鸟的帐篷小屋,把缰绳交给这名巫师。 踢鸟虽然很高兴,但也很困惑,他还弄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当有人来解释,从头到尾交代清楚时,踢鸟才恍然了悟。当那人正在叙说时,他四下看看,正巧看到站立舞拳。踢鸟把她叫来,指示她希望她和邓巴说话。 她站在那儿听巫师说话,那样子真吓了。她正在屠牛,手臂上、脸上、围裙上全沾着鲜血。 她求他不要,一直摇着头,可是踢鸟却坚持。帐篷里一群人都沉默了,大家都等着,希望她能照踢鸟的意思,用英语跟中尉说话。 她垂头看着自己的双脚,嘴巴白动好几次,然后她才看着中尉,试着说出。 “西西。”她说。 中尉有些惊愕。 “什么?”他回答,试着挤出一个微笑来。 “谢西。” 她用一只手指,指指那两匹马。 “马。” “你说谢谢?”中尉猜道。“谢谢我?” 站立舞拳点点头。 “是的。”她很清楚的说。 邓巴中尉伸出手,要和踢鸟握手,但她阻止了他,她还没说完,她走到两匹马中间。 “马,”她说,一只手指指中尉,然后又说:“马。”一只手又指指踢鸟。 “一匹给我?”中尉问道,用同样的手势。“一匹给他?” 站立舞拳快乐地吐了一口气,知道他了解她的意思,淡淡笑了起来。 “是的,”她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又是一个古老的发言,很快想了起来,登时就说出口。“对的!” 她竟说出正确的英语,虽然僵硬,也相当难能可贵。中尉大笑。站立舞拳就像一个羞涩的少女,说了什么傻话,连忙用于捂住口。 这是他们的笑话,她知道这个字,就像打嗝一样,不经心就吐了出来。中尉回过眼来,看着踢鸟和其他的人。那些印第安人的脸非常空茫。他们看看这名骑兵军官,又看看这个女人,女人身上又变成两种文化了。他俩快活的大笑,内心有某种共同的东西,只有他俩才能分享,很难对他人解释的。不过,这倒不致可笑得会引起麻烦。 邓巴中尉不愿留下别人的马匹,因此他牵着马走向十熊的帐篷小屋。他并不知道,这么做会更提升他的地位。苏族的传统,认为富有的人,应该把他的财富分给比较匮乏的人们。但是,邓巴很自然的这么做了,使十熊这个老人,认为这个白人,的确非常特殊。 这天晚上,当他围坐在踢鸟的营火前,听着印第安人,说着他听不懂的话。邓巴中尉正好看到站立舞拳,她蹲在离他几尺之外,正注视着他。她微微抬着头,眼里流露着好奇。在她还来不及把目光回避时,他把手放在嘴边,学着她先前的样子说:“对的。” 虽是低语,但却说得很大声。 她很快跑开了,虽然跑了,可是他清楚听到吃吃的笑声。 再待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他们猎取的肉已经够丰盛了。黎明后没有多久,每一样东西都打包好了。大队人马,打算在上午九、十点开拔。每辆马车都堆得高高的,准备回程。天黑以前,他们将抵达席格威治营地。 印第安人用的橇上,满载着上百磅的干肉,这是活动的食品屋。邓巴中尉在他小屋门前往视着,要和此地道别了,篷车将前行到溪水上游的永久营地。 日下渐黑,他到处找着站立舞拳的影子,大队人马人影晃动又嘈杂。 他却无法找到她。 中尉对回去的感觉很复杂。 他知道席格威治营地是他的家。他在里面可以脱掉皮靴,躺在草铺上,伸伸懒腰。半闭着眼,看着他那盏灯的火光摇曳。在这安静的周围,他懒懒的让心思飘浮。想着在这儿的每一件事,和他自己。 不知过了多少分钟,他才意识到自己右脚轻轻摇晃着。 他停住脚,问着自己:你在做什么啊?你不用紧张。 一分钟前,他发现右手的手指,正不耐烦地敲着他的胸部。 他不是紧张,只是无聊,无聊而且寂寞。 在过去,他会去摸香烟来抽,吞云吐雾一番,可是现在,菠草也没有了。 他想,也许该去看看河水吧。这么一想,就套上皮靴,信步走了出去。 他想到那护甲,又停住脚步,这一直是他珍爱的宝贝;他已经打包放在和贮藏的东西一块。现在又想回去,只是去看看。 即使灯光很弱,但也尽够了。邓巴中尉找到那件骨制的护甲,用手抚摸着,像玻璃般冰冰凉凉的感觉。他喜欢这种冰冷又坚硬的感觉,把护甲贴在自己胸前。 要去“看看河流”,得走上很长一段路,月亮几乎是满月,不用提灯,光凭月色就够了。他轻松地沿着溪流走着。 反正有的是时间,他常驻足看着溪流,或是听着微风拂过枝丫,看着小兔子在啃着灌木。大自然的每一样东西,都无视于他的存在。 他好像一个隐形人,但他却喜欢这种感觉。 几乎走了一个小时,他折返回家。当他经过时,如果有人站在那里,一定会看到他。虽然他的脚步那么轻,他一直注意着各种事物而没去想自己,但他到底不是隐形人。 好几度,他停下脚步,仰望皓月当空。他抬起头,让美丽的月光,洒在他的脸上。而一身的护甲,更是泛着明灿的白色,就像一颗射到地球上的流星。 第二天,一件奇怪的事发生了。 整个早上和下午,他一直想找些事情来做:例如整理一些还没整理好的东西,烧掉一些没有用的杂物,想一些特别的方法去保存肉类,写写日记。 他心不在焉,一一做着这些杂事。他想到还缺少兽栏,打算动手来做。以前,他也为自己做了许多工作,可是那种感觉,好像生活中没有舵。 日近黄昏时,他打算再到草原漫步。这一天也够劳累了,做工时,汗水淌得他整条裤子都湿了一大块,如今也该歇工出去透透气。因此邓巴衣服也没穿,就走向草原,希望能遇到那只狼双袜。 孤独的沿着河流走,他走向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草长得很长了,有些地方的草高到他的臀部,天际飘浮着羊毛似的云朵,衬着蔚蓝的澄空。 从要塞走了一哩多的路,他在一处深草中躺了下来,风吹拂着草,他感受到太阳最后的余温,陶醉地看着慢慢移动的云朵。 中尉换了俯卧的姿势,把背向上烤着太阳。只听得风吹草动,沙沙作响。太阳照在他的背上,好像一条干热的毯子。那周围的感觉,太舒畅了。 中尉让脑中空白一片,什么都不去想。不去想要做什么,下去想一段话或一段记忆,他只去感受,其他一片空白。 他再度抬首看云天,和飘浮的白云。转过身来,把双臂枕在头下睡着,享受大地为枕天为帐的无穷乐趣。 然后他闹上眼睛,开始睡上半个小时。 这个晚上,他辗转难眠。心念转动,想着一椿又一椿的事。好像检视着一间又一间的房子好休息。而每个房间,不是锁着的,就是荒废着,直到他找到了最后一个房间,才能住进去。在他心中,他知道是什么系住他了。 那间房间里,满是印第安人。 他好想念他们,忍不住要驰往十熊的帐篷,可是这么做太唐突了。 他想,明天我要早早起来。这一次,也许在那儿多待上几天。 第二天,还没黎明他就醒来了,但却没有起身。他挣扎按捺自己想到村子里去的念头。他认为自己不该这么草率卤莽,所以一直躺在床上,一直等到天亮。 他梳洗之后,拿起一件衬衫。从小屋的窗子往外看,他顿了一下,看看今天天气如何。屋里仍然非常温暖,可能外面更加暖和。 这一天,恐怕又是暑气逼人的大热天。他想着,又把穿了一只袖子的衬衫给脱了。 现在,他把护甲挂在木钉上,当他摸着时,中尉想不管天气如何,他会一辈子带着的。 他最后决定,把衬衫收到背袋里。 双袜正在外面等着。 当它看到邓巴中尉走出门时,它连忙又退后了两、三步,转了几个圈,左右跑跳,然后卧下喘着气,像一只小狗一样。 邓巴逗弄着歪着头问它。 “你要做什么呢?” 听到中尉跟它说话,那只狼抬起头,注意地看着中尉咯咯笑着。 “你想跟我一块去吗?” 双袜跃起,盯着中尉看,一动也不动。 “好吧,那么你来吧!” 踢鸟一直在想,约翰一定一直住在白人的要塞小屋中。 约翰,多怪的名字啊。他试着去猜想,这会是什么意思呢?或许是“年轻的骑士”,或许是“骑得很快的骑士”,想来一定是和“骑士”有关的意思。 这一季节上次狩猎已经结束,这很好。至少,野牛群来过了,食物的问题已经解决,这些食物可以过上好长一阵子了。 巫师到其他帐篷小屋,去找两个亲近的朋友,问他们是否愿意和他一块骑马出去,想到席格威治营地去看看约翰。想不到,这两个朋友兴致很高,愿意一块儿去,这是个好现象。从此,大家不再互相戒惧。事实上,这个白人兵士是很容易相处的。在这几天大家的谈话中,他发觉许多人甚至很喜欢他。 踢鸟骑马出了营区,感到这一天非常令他愉快,每一件事都顺心,初期的计划也一一实现。互相了解并不容易,现在他要开始对这名白人展开调查。 邓巴中尉想他将近走了四哩。本想这只狼,可能只能跟二哩远。结果走了三哩多,他都有些纳闷。现在都快接近四哩,它已经走得脚步沉重了。 这时,他们走近两个山坡之间的洼地,这只狼站着不动。它以前从来没有跟到这么远的地方。 中尉跃下马,看着双袜。他习惯这只狼停的时候,他也停了下来,当西斯可垂下头吃草时,邓巴朝双袜的方向走去,想这只狼可能打算要“打道回府”了,可是,它露在草尖上的头和耳朵,仍然一动也不动。最后中尉,走到它面前不到一码的地方停了下来。 当中尉蹲了下来,那只狼抬起头,像在期望着什么,可是它全身,仍然一动也不动。 “我要去的地方,那些人们可能不欢迎你。”他大声说道。好像他正跟一个很熟识而信任的邻居说话。 他又抬头看了看太阳。“天气这么热,为什么你不回家呢?” 这只狼很注意地听着,但是它仍然一动也不动。 中尉摇动他的脚。 “来,双袜。”他暴躁他说:“回家去。” 他举起手,发出嘘声要赶走它,而双袜却躲到一边。 他又嘘斥它,那只狼跳起来。很显然的,双袜仍然没有意思回去。“那好吧!”邓巴强调看说:“你不想回家,就待在这儿。好好待在这儿。” 他摇摇手指,然后向后转身,刚刚转过身子,就听到一声狼嚎。那声音并不大,但很低沉,很悲哀,很明确。 一声狼嚎。 中尉回过头,看到双袜抬着鼻子,眼睛瞄着中尉,嘴里不高兴地哼着,像个努着嘴生气的小孩。 有一个人,居然看到这么精采的一幕,对中尉,他已经很了解,但还不知道这些呢。 “你回家!”邓巴吼道,他管着双袜,而双袜却像一个不听父亲管训的儿子。这只狼垂着耳朵,好像它的希望成了泡影,夹着尾巴溜走。 就在这时候,中尉朝另个方向奔跑,打算跃上马,策马急奔,就可以甩开双袜了。 他人正急奔过草地,一边还想着他的计划。而那只狼却快活地一路奔跃了过来。 “你回家!”中尉怒斥。突然,他对这只狼也改变了想法。双袜一听,像只受惊吓的小兔般跳了起来,它的爪子突然慌得只想逃窜。当它落地时,离中尉仅仅一步远,他伸出手,朝双袜的尾部捏了一下。这只狼登时像尾部装了鞭炮一样,像箭般笔直,倏地奔窜而去。把邓巴逗得大笑不已,想停都停不住。 双袜一直冲到二十码远才停了下来。一副很羞窘的样子,回过头来看看。瞧它那副可怜的模佯儿,中尉忍不住感到对不起它。 他朝它挥手再见,而他自己还忍不住开怀低笑。中尉回头去找西斯可,打算循原路回去,西斯可仍在挑着草的嫩芽吃着。 中尉开始慢慢跑了起来,想到双袜被他碰着一下,就吓慌成那又滑稽又可怜的样子,又忍俊不住,一直笑个不停。 邓巴狂跳了起来,好像什么东西咬到他的脚踝,然后又挣脱。他又转过头,朝向那看不见的攻击者。 双袜还在那儿,喘着气,就像个正在攻战的战士。 邓巴中尉瞪视了它几秒钟。 双袜偶尔朝家的方向着看,好像在想这场游戏可能快结束了。 “好吧,”中尉温和的说,举起双手,做出投降的样子。“你来也好,待在这儿也好,我没有时间跟你多玩了。” 只听到有些微小的声音,也许是风吹到了什么了。不管那是什么声音,双袜听到了。它突然转过身子,循声前往查看。 邓巴跟着它走,很快地看到踢鸟和另外两个人。他们就在不远处,在斜坡的中段注视着他们。 邓巴热情挥手招呼。“哈罗!”这时双袜一溜烟跑开了。 踢鸟和他两个朋友,已经站在那儿注视了好长一阵子,把这幕戏从头到尾都看在眼里。踢鸟同时也知道,他已经亲眼目睹一段非常特殊的事情,这有助于他们了解这个白人的一点困惑之情……,就是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 在骑马去见邓巴中尉的一路上,他一直在想,这个人应该有一个真正的名字。尤其他是一个白人,又是这样的一个白人。 他回忆许多古老的名字,像“明亮如雪的男人”,或是取些新的名字如“找到野牛”,可是没有一个名字真正适合。当然,“约翰”也是不适合的。 这时他想到一个很别致的名字,很适合这个白人战士本人。人们将会因这个名字记得他。除了踢鸟本人之外,还有两人也会喜欢这名字。他们此时会在这里,应是受到大灵的默示。 当他骑着马走下山坡时,口里一直自言自语,把这名字念了好几遍。名字的音韵顺口,一如名字本身一样好。 那就是“与狼共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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