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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不久后,我开始频繁地来往于东京和纽约之间。作为常务副总裁,我不能长时间地远离东京,但是作为正在美国组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我又不能在东京逗留太久。我开始感觉到应该把我们的公司更加牢固地建立在美国。我必须更加深入地了解这个国家,虽然我在美国有很多朋友,我仍然需要进一步地了解美国人是怎样生活、怎样思维的。在美国建立公司的名声是一回事,了解美国人又是一回事,而且更难。但是我意识到我个人的未来以及公司的未来很大程度上都将依赖于美国和其它国际业务。我们的产品半数以上已经出口,我有这样一种想法,我们的公司必须成为世界公民,在我们做生意的每一个国家成为好公民。我们必须知道更多的市场统计和销售数据。
  我决定成立一个公司,叫作索尼美国公司。回到东京后,井深和岩间(他后来成为公司总裁。)都表示怀疑,更不用说集中在纽约的索尼公司的那些低层干部和雇员了。我坚信应该做这件事,而且没有人能提出非常好的理由来反对此事。我们将可以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为自己分销,发展自己的市场技巧。我在东京的同事们决定,因为只有我最了解美国,这件事就由我去办。在任何情况下,这种事看起来都是一个长远的项目,所以我们决定一旦时机成熟后再开始进行。但是后来的我并没有等待很长的时间。
  我们很早以前曾向大藏省提出申请,汇五十万美元到美国,以备日后使用,但是我们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大藏省才会给与批准。没想到,正在我们考虑成立美国公司的时候,批准函来了。这样,1960年2月我们正式成立了索尼美国有限公司,资本是五十万美元。16个月以后我们在美国市场上作为美国受托收据(ADR)上市了两百万份索尼普通股票。对于我来说,这是一次深刻的学习过程。虽然战前东京电力公司曾在美国市场上发行过债券,我们却是在美国发行股票的第一家日本公司,我们能够做到这一点,是因为当时刚刚建立的ADR系统。在ADR系统下,股票虽然被发行地的股东持有,但是提供股份的收据却委托给一家美国的财政机构,这些收据可以在美国交易,就像一般的国内股票一样。
  我们的银行,野村证券公司(他们的负责人对我们很了解),史密斯.巴尼公司的美国分公司及其总裁伯勒.沃克都认为我们应该进入美国股票市场,在美国发行股票可以搞到资金,这种可能性激起了我们的兴趣。1960年的秋天,我们在东京讨论了这件事,史密斯.巴尼公司同意和野村证券公司一起担当管理担保方。
  这项工作可能是我遇到的最艰难的工作。我们必须遵守日本的商业法律,日本大藏省的规定,还要顺从于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情况是陌生的,而且很复杂。幸亏池田首相喜欢这个主意,因为他是一个国际主义者。这在日本是第一次,战后的第一次资本自由化。他的积极态度对于说服大藏省那些墨守成规的人很起作用,我们的申请正是要他们来批准。我们必须快速行动。我们组织了一个好的班子:我自己和索尼公司的人,史密斯公司的厄尼斯.西瓦兹巴赫,他代表担保方,苏尼凡和克罗姆法律事务所的约翰.史第文生,他现在领导着那家事务所,野村证券公司的寺泽义雄,1961年2月时他刚刚度蜜月回来,后来事情太忙,他竟然四个月没见到新娘!
  我们还要为其它的杂事分心,我们写了一份初步发起书,费了很多口舌向SEC解释我们的发展计划,直到他们满意为止。还有很多事要干,而且都是我从未干过的事,例如,我们必须改变财会方法来依从用于欧美的汇总系统,所以也就第一次对我们的数据进行了汇总。亲眼看到这项工作起什么作用之后,我不得不同意一位美国同事的看法,他曾问过我:“如何你不汇总的话,你怎么知道公司的营运是否正常?”我们以往的经营情况好到了不需要学习汇总的地步,但是从那以后,汇总成了日本的标准报表方法。
  我们必须把所有的合同都翻译成英语,还要把公司的一点一滴都写成文字,加以详细解释。使得律师和会计们大伤脑筋的第一件事就是我们的很多合同都规定,在合同有效期间,如果条件改变,使得任何一方遵守合同的能力受到影响,双方则应该坐下来讨论新的情况。这样的条款在日本人的合同中是很普通的,而且许多公司做的大多数生意甚至根本不签合同。但是这在不懂得日本式生意经的人眼里是危险的做法。我猜想,这是我们遇到的第一个真正的意识差别。美国人无法理解,如果双方有了主要分歧后,还怎么可能坐到一起来谈相互信任?
  我们的担保人认为更加严重的事情是我们依赖传统日本系统中的短期贷款的财务方法。依靠大量的九十天可展期贷款经营一家公司,这在日本已经成为习惯。有人问:“你怎么能依靠这么多的短期贷款来做生意?一旦银行要收回,你的生意就做不成了。”我们解释说,银行不会收回的,这是传统的最便宜的筹资办法。它给日本的公司带来很大的灵活性,如果继续需要可以展期,如果不再需要就可以还款。银行非常关注他们支持的公司,在开始贷款的时候就十分谨慎。但是我们的美国同事还是要看到银行写在纸上的贷款可以展期的保证。我解释了银行与公司之间存在的相互信任,他们还是希望看到书面的东西。最后他们总算理解和接受了我们的做法。我们也学到了不少新的知识。
  经过三个月日以继夜的工作,我们认为在东京本部的事情都已办好,然后转到纽约去处理最后的细节,直至注册。东京股票交易所下午三点关门,这时在纽约却是凌晨两点。我们必须时刻注意东京的股市,因为如果股价浮动得太多,我们就可能会在SEC遇到麻烦,这样一来,每天晚上我们都要在野村证券公司纽约办事处至少工作到两点钟,在那里要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与东京通话,核查股市情况。下班后我乘地铁回公寓旅馆,它正好在五十六街东段的汽灯俱乐部马路对面,每天凌晨大约2:30的时候我精疲力尽地回来,总是发现大门已经上了锁,不得不去按看门人的门铃。我在那里住的时间长达几个星期后,他开始对我的精力感到奇怪,每天早晨我拖着疲惫的脚步回来时,他看着我,暗自流露出佩服的神情。有一天晚上,他对我说:“我真地不知道您怎么会有这么好的精力,每天晚上在汽灯俱乐部玩到两点。”
  当时我们累得要命,事情办完后大家都站不起来了。最后的一天来到了,我们必须决定股价。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在纽约时间凌晨2:00时得到东京的最近价格,还要获得担保方,也就是厄尼(厄尼斯的昵称——译者注).西瓦兹巴赫的批准,把股价填入发起书中,再把它立即印出来。然后一名律师乘上午6:00的火车去华盛顿(当时还没有早晨的来往班机。),9:00时把发起书递交给SEC。如果申报得以批准,这名律师必须在SEC用公用电话通知纽约,我们就可以把ADR投入市场了。但是最后的一天,厄尼.西瓦兹巴赫却坚持不住了。因为只差股价没有定,而定价的程式都准备好了,于是他决定回家去休息一下。他向我们建议说:“你们决定了股价之后给我打个电话,我可以从家里发出批复,用不着在这里等了。”
  听起来是个好主意。西瓦兹巴赫回到家里,他躺到长沙发上,把电话放在身边后马上就睡着了。当我们给他打电话时,他睡得太沉了,怎么也叫不醒。我们打了一遍又一遍,还是没有回音。时间正在一分一秒地过去。野村证券、东京本部和我对发行股价已达成一致,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当时定的股价是一ADR为17.50美元,相当于10股,我们必须得到西瓦兹巴赫的批准。电话一直响个不停,他还在格雷特.勒克镇家中的起居室里鼾睡,我们不停地看手表,考虑对策。山姆.哈特威尔,厄尼的助手,想出了一个办法,因为西瓦兹巴赫是格雷特.勒克的镇长,我们可以给该镇的警察局打电话,让他们派警车去他家把他叫醒。这真是个好办法!不凑巧的是一个星期以前,格雷特.勒克的几个坏家伙用电话骚扰过镇长和警察局长,所以哈特威尔打电话时,那边的人并不热心。刚开始的时候他们对山姆的请求发出了讥讽的笑声。山姆花了很长时间向他们解释,最后他们总算相信了,派出一名警察去叫醒镇长。
  一切事情全都办完后,我累倒了。但是结果却令人喜出望外:海外发行的股票提供了一张四百万美元的支票。我以前还没有见过这么大数目的支票。我回到家里,累得我两个星期几乎起不了床。后来我们出版了一本很详细的书,这本书成为想在美国市场上发行股票的日本公司的“圣经”和课本,十分流行。1966年西瓦兹巴赫从史密斯.巴尼公司退休后,我抓住这个机会聘请他担任索尼美国公司的总裁,接替我的职位,而我自己升任董事长。他在经历了我们发行股票的过程之后,变得和我一样了解索尼了,他担任总裁职务,直至1968年去世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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