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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特德,圣诞快乐,我是乔安娜。”
  “乔安娜?”
  “我上纽约来啦。我去看父母,路过这儿。我要见见比里。”
  她讲得很快,声调平板。
  “你好吗?”他问道,完全乱了阵脚。
  她用“我很好”的答话把他的问题撂到一边。“我要见他。我星期六在纽约。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不想到你那儿来。”
  她的口气和措词已经表明了她的态度。她打这个电话不是为了言归于好。
  “你要见比里?”
  “我住在亚美利加那旅馆。星期六上午十点钟你带他上那儿来行吗?我跟他过上一天,带他去逛逛。到他该睡觉的时候送他回来。”
  “这难说。”
  “为什么?你要上别处去吗?”
  “不,不到哪儿去,可挺难说。”
  “什么挺难说?
  “可能引起情绪波动。”
  “喂,特德,我可不是西方的女巫。我是孩子的妈妈。我要见他。”
  “我得考虑考虑。”
  “特德,别那么可恶。”
  “嗯,你这是想说服吗我?”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那样说的。特德,请你让我见见他。”
  “我得考虑一晚上再说。”
  “那我明天打电话给你。”
  他跟苔尔玛商量,她进一步加强了特德的估计——乔安娜不是想回到他的怀抱里来。至于让乔安娜见比里是否明智的问题,苔尔玛主要是为乔安娜着想。她说:“这就是她为自立面付出的代价。准够她受的。”
  特德想弄清自已的处境,同时澄清自已的思想。他打电话给律师。
  “你估计她会把孩子拐走吗?”尚赛问。
  “我看不会。”
  “发生过这样的事。”
  “我不了解她的想法。不过不大可能拐走孩子。”
  “嗯,你有合法权利拒绝她看孩子。而她也有合法权利要求法院发出裁决让她见孩子。法官会同意的。她是母亲,现在又正值圣诞佳节。你准赢不了。如果你不担心她拐走孩子,还是省些麻烦让她跟孩子过上一天,比较切实可行。”
  对比里说来,是让他见妈好呢,还是不让他见好呢?是否要迫使她费点劲上法院去申请裁决呢?要是这么干,虽然能给乔安娜添麻烦,但是也会闹得他自己六神无主。乔安娜会把孩子拐走吗?乔安娜打电话来的时候,特德就直截了当地提出了这个问题。
  “你不会把他拐走吧?”
  “什么话?特德,你要是愿意的话.可以整天紧跟在我们后面。也可以偷偷摸摸地钉我的梢。我在纽约呆一些时间,接着上波士顿,然后回加利福尼亚去。就是这么回事。我就想趁圣诞节带我的儿子上F.A.O.施华茨公司去,给他买点玩具!你要我怎么样?苦苦哀求吗?”
  “好,乔安娜。星期六,十点钟,在亚美利加那旅馆。”
  特德告诉比里:他妈妈上纽约来了,要跟他一块儿过个星期六。
  “我的妈妈?”
  “对,比里。”
  孩子沉思起来。
  “也许她会给我买些东西”他说道。
  那天早晨,特德特别细心地照料比里,给他梳头,让他穿上最好的衬衫和裤子,自己也穿得笔挺——可不能寒酸相。他们到了亚美利加那,一到十点,乔安娜就从电梯里走了出来。特德觉得瘫软了。乔安娜可真是令人倾倒。她穿着白外套,头上裹了一条鲜艳的围巾,仲冬时节皮肤还是棕褐色,的确令人销魂。舞会中的姑娘,穿汗衫的调皮女孩,所有他那些酒肉之交和她一比,真有天壤之别。
  乔安娜没瞧特德,径直走到比里跟前,跪了下来。“噢,比里,”她抱着比里贴紧自己,把他的小脑袋靠在自己下巴底下,哭了起来。然后她的起身来打量他。
  “哈罗,比里宝贝。”
  “哈罗,妈妈。”
  她第一回朝特德转过头来。
  “谢谢。六点钟在这儿见。”
  特德只是点点头。
  “来,”她说,“我们好好去玩上一天。”她拉着比里的手,走出了旅馆的前厅。
  特德心神不定地度过了一整天。要是她遵守诺言,见了孩子就上别处去,这会不会对比里产生不良影响呢?——他是不是会感觉到这是一次空欢喜?她有什么权利这样地闯进来?但他不得不承认:她有一切法律权利可以这样做。他坐立不安地看了一部上下集电影,望望商店橱窗,比约定时间早四十分钟就回到旅馆前厅里等着,
  六点差几分钟,乔安娜带比里回来了。孩子过了这么一天筋疲力尽,可是笑嘻嘻的。
  “瞧,爸爸.”他说道,举起一盒塑料玩偶。“不倒翁摇摇晃晃可不会倒。”
  “不倒翁。”
  “妈妈买给我的。。
  乔安娜最后看了比里一眼,然后闭上了眼睛好似他的形象叫她心乱神迷。
  “再见,比里,”她拥抱着比里说。“做个乖孩子。”
  “再见,妈妈。谢谢你的不倒翁。”
  她转过身去,头也不回地走进了电梯。
  乔安娜到东都来没拐走孩子,也没跟特德重修旧好,也没多事停留。她只是便道路过。她去探望父母,捎带着跟比里一块儿过上一天。后来特德听她父母说,乔安娜上波士顿看他们只呆了一天,接着就象她自已所说的那样回加利福尼亚去了,看来,乔安娜千里迢迢地赶来,不能不看看孩子,但是她也不会为了旁的事情赶那么长的路。
  孩子太平无事地度过了这一天;孩子很容易按照自己对外部世界的理解随遇而安。妈妈来了,又走了。天是蓝蓝的天。大家都吃龙虾。妈妈走了,可爸爸在这儿。他拿到了不倒翁。不倒翁摇摇晃晃,可是不会倒。
  “你过得高兴吗?”特德试探着问。
  “高兴的。”
  你想妈妈吗?特德想问可是没有问。
  特德克莱默恼恨他原来的妻子闯入他的井井有条的生活和感情。重逢使他心烦意乱。他曾经在人生的筵会上跟最漂亮的姑娘结婚,但是不知怎么一来,她竟出走了,筵席也就变得黯然乏味了。用苔尔玛的话说,他们的社交生活就象“连台本戏”一样,一个接着一个地换对象,没有任何东西、任何人是持久的。特德跟律师菲丽丝两人交往了两个月,超过了他跟其他朋友相处的时问的总和。苔尔玛说他们都是带有创伤的人。查理坚持说现在是他一生中最快活的时候;而拉里和女朋友的交往还是压缩在一个周末的范围。
  特德星期六陪比里去游戏场打秋千,这次旁边可能是苔尔玛在陪芹姆打秋千,而下一次就可能是查理陪芹姆。查理和苔尔玛的离婚已成定局。特德接连分别在他们各自的公寓里吃了两顿毫无乐趣为庆祝离婚而设的宴席。
  “你会再结婚吗?”查里问道,他们俩站在游戏场一块有阳光的地方,一面望着自己的孩子在雪地里玩耍,一面冻得直打哆嗦。
  “说不上来。我已经有一个孩子,成了广告用语里所谓的‘滞销商品’啦。”
  “我刚才在想……如果我再结婚怎么办?如果是再有个孩子,然后又离婚,付两个孩子的生活费怎么办?”
  “查理,尽管你讲了那么多如果……怎么办’我想你还是不会因此而不结婚。”
  “我也知道。可是钱呢?那是无底洞。”
  苔尔玛对于重婚却有自己的打算。她在规定给孩子玩的时间里,见缝插针地谈了自己的看法,这时比里房间里的留声机放着音乐,孩子们在屋里捉迷藏。
  “第一次结婚是为了爱情,那就难免会以离婚告终。第二次结婚时,你已经懂得爱情是荷马克(Hallmark)凭空捏造的,于是就抱有其他目的。”
  “静一下,”他叫道。“比里和芹姆!把留声机放轻点,或者你们自己放轻点!”“所以……第二次婚姻实际上是为了肯定你自己的生活方式或观点。你得明白,第一次你不过是在跟一个母亲结婚。”
  “这我倒不知道,苔尔玛。我看你不必大事宣扬这种论点。”
  “第二次你才是为自己结婚。”
  “你替我省了不少麻烦。不管怎么说,我反正是已经结过婚了。”
  拉里在多年的追逐以后第一个离开了这个圈子。他要跟艾伦佛里德结婚了。艾伦二十九岁,在城里公立学校当教师。拉里是在火岛认识她的,以后一直跟她见面,同时又跟旁的女人约会,这是他一贯的作风。现在他决定不搞接送姑娘这一行了。特德见过艾伦儿次,觉得她有一种能使拉里服贴的力量。她讲起话来声音平和,很有思想,比拉里平时交往的女人更朴实,也更端庄。
  婚礼在普拉柴旅馆一个小套间里举行,来了几个朋友和直系亲属,包括拉里第一次结婚时生的子女:一个十四岁的女孩和一个十六岁的男孩。特德记得他们小时候的模样。他想,光阴过得真快呀!
  有一次他在公园座椅上听到一个女人对苔尔玛说:“一点儿没关系。五岁以前的事,孩十们记不清楚。”特德不希望看到自己对孩子的心血付诸东流。所以并不同意这种讲法。那个女人当时说她听到过电视里的一次讨论:“孩子们有感觉记忆,但是记不具体。你的孩子将来可能对今天的事情毫无印象。”那天比里被另一个孩子用玩具汽车在头上砸了一下.特德说了—句:“这算他幸运。”这句话当时不过随便说说,可现在他不安地想着比里究竟会记住多少。等他日后长大了,也达到或超过拉里的孩子的那个年龄,那么,他的言行还会在儿子的记忆中留下什么样的影响呢?
  “比里,你知道爸爸靠什么生活吗?”
  “你有职业。”
  “对,什么样的职业呢?
  “在办公室里。”
  “不错。你看到杂志上的广告吧。喏,我就是招徕一些公司在杂志上登广台的。”
  突然,特德觉得很有必要让儿子了解他的情况。
  “你想看看我的办公室吗?想看看我工作的地方吗?”
  “当然罗。”
  “我也想要你去看看。”
  一个星期六,特德带比里到梅迪逊大道和五十七号街拐角上的办公大楼去。门廊里有个穿制服的守门人,比里似乎有点害怕,直到特德出示证件,他们安然通过以后,这才放心。高大而自信的爸爸显得很神气。公司的办公室全锁着,特德拿钥匙打开了外边的门,扭亮了电灯。在孩子看来,长长的走廊就象布满了一个个洞穴一样。特德带他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看到吗?这儿写着我的姓名。”
  “也是我的姓,克莱默。”他开了锁,领比里进去。办公室在十四楼,特德朝窗外望去,可以看到东西向的五十七号街。
  “噢,爸爸,真高,真漂亮,”比里把脸贴在窗上。
  他在爸爸的椅子上坐下,旋着打转。
  “我欢喜你的办公室,爸爸。”
  “谢谢,朋友。我的朋友。”
  特德感到满意,因为比里已经表现了小男孩对父亲应该抱有的那种钦佩心理。现在比里是特德的朋友。这几个月来,在特德的生活里只有比里是个不变的常数。他回忆起这个时期爸爸的印象可能还是模糊不清的。他甚至可能对此漠不关心。这自然会使特德痛苦。但是他们俩一起忍受了这种痛苦。他们成了盟友。
  比里呀,只要你需要,我永远会在你的身边,永远支持你。
  “爸爸,这儿有些东西我不喜欢。我不喜欢这些画。”
  办公室里装饰着早年出版的杂志的封面。
  “你应该有些斑马。”比里说。
  “干吗不给我画几个斑马,让我挂起来?”
  孩子于是画了几头怪模怪样的动物,身上都有条纹,让爸爸把它们挂了起来。
  乔安娜的父母打波士顿来了。他们上次来纽约时,特德发现他们对女儿有些微愠,现在这股怒气已经转化成了悲哀了。
  “真不象话,”哈丽特趁比里走出房去的时候对特德说,“外公外婆来看孩子的次数比做妈妈的还多。”
  待德猜想他们是希望乔安娜上次路过纽约的时候多呆上几天,而不是象刚才听说的那样,匆匆地就赶回加利福尼亚去。
  “她在那儿干什么?我是说怎么谋生呢?”
  “你还不知道?”
  “我一点不了解她的生活情况哈丽特。什么都不知道。”
  “她在赫茨公司工作.同其他姑娘一起,对人家笑脸相迎,办出租汽车的事。”
  “真的?”
  “她抛下了家庭和孩子,上加利福尼亚出租汽车去了,”哈丽特说。
  哈丽特瞧不起这工作,特德却并不太介意,可是想到乔安娜干这种事要接触多少男人却耿耿于怀。
  “她说她现在能自立,还打网球.”山姆没精打采地说道。他自己心里也有反感,可还得为女儿辩护几句。
  “这也是有所得嘛”特德说。
  “是呀,她在一次比赛中得了第三名。”她父亲是以就事论事的口气说的,可是他觉得这补偿不了她的出走。
  特德建议当晚一块儿去吃饭,这是关系破裂以来他第一次提出这样的意见,他们问意了。他们上—家中国餐馆去,为了争付账推拉了一阵,山姆坚持说由年长的人作主,终于获胜。
  “我倒想出一宗好买卖,”上点心时特德说道,他想逗大伙儿乐一下。“出售幸运小姐’(MissLucky)甜饼。掰开甜饼,里面写着‘别问’。”
  他们并不觉得好笑,而是为餐桌上缺席的那个人陷入悲哀之中。
  分别的时候,哈丽特吻了特德的面颊,由于好久没这么做了,所以挺尴尬。他们打算明天早上再来,带比里去看自由神像,这对老人来说是很费力的。可是尽管特德劝阻,他们也不听。他们到这儿来就是为了履行外公外婆的职责。
  “他糖吃得挺多吧?”山姆问。“他不应该吃糖。”
  “我给他吃不含糖的胶姆。”
  “吃维生素吗?”“每天都吃,山姆。”
  “里边可能有糖。”
  “好啦,我看你把孩子照料得还不坏,”哈丽特说。
  “对,他照料得还不坏,”山姆还是不肯对特德过奖。
  “不过——”哈丽特说。
  特德正准备听听对自己的贬责。
  “——我看孩子还是需要母亲照顾的。”
  她的语气里充满了对女儿的失望和由此引起的痛苦,特德无论如何也没法把它理解为对自己的批评。
  第二天他们一大早就来了,准备去敲开自由神像的大门。那天正好是特德四十岁生日,他没对他们提起,也没向任何人吭声。他没心思去备办蛋糕。他们带比里出去,要到下午好晚才回来。他有的是时间,但拿不定主意应该怎么庆祝这一天。上床睡大觉是他优先考虑的选择。
  但是在这个风和日暖的冬天的星期天,他想到这是自己的生日,陷入丁沉思。于是出门沿街慢慢溜达。突然,他心血来潮——他又回到旧地重游去了。他是纽约本地人,不是外地来的,他童年的旧居,乘地铁只要半个小时就能到。
  他乘火车到了勃朗克斯区的福特汉路、杰罗姆大道口。他站在一所小学边上,他五岁时第一次上学就是进的这个学校,那是三十五年以前的事啦。他又一次从学校走回童年的旧居。
  都是些没有电梯的五层楼房,看上去低矮而且破败不堪,这在建筑学上属于另一个时代。大门口前的小院子当初是为了装点门面设计的,如今却成了垃圾堆。墙上全是涂鸦。
  这个星期天早晨,路上行人稀少。两个只穿了衬衫的西班牙人在修理汽车发动机,三个上教堂去的老太婆从他们身边匆匆走过。特德走过一些烧毁的铺子,绕开垃圾和碎玻璃,在勃朗克斯区随处可见的城市荒芜景象,已经延伸到他的童年居住的地带了。
  他到了以前住过的房子,那是克莱斯顿大道的一幢老式公寓,靠近一百八十四号街。他在童年时代所住的阳台上坐下,觉得很惊奇,因为周围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小。当时他们玩棒球时一个十分出色的本垒打,其实不过几码距离而已。原来有几十个孩子嬉戏的街道,现在看来又狭又短。附近那座大山,他们常从上面滑下来撞进一个雪堆,其实只是一条略有坡度的小街而已。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当时他自己才小不点儿,所以会觉得这些东西那么大,
  街对面从前有个学校操场,他在那儿打过篮球。篮球架也没有了,孩子们现在不在这儿玩啦。一个妇女走过,小心翼翼地打量着阳台上的这个陌生人,生怕他来拦路抢劫。
  他坐着,心里重温往昔的球局,看到街角上出现了旧时的幽灵,有小伙子,也有姑娘。斯杜马兹洛夫是对方最好的投手,可是特德打了个出色的本垒打,马兹洛夫只好看着球飞过屋顶干生气。那次本垒打又在他眼前重现了一遍,由于记亿犹新,所以三十年后还能看到这幕栩栩如生的景象。几年以后,现在还是孩子的比里,也会到达他父亲当年体验这种经历的年龄。他预感到在第二代人打本垒打时,他已经凋零了。
  他想来想去,最后得出结论:当年的生活还是不错的,至少在户外,在打球时还是不错的。而现在比里的生活里缺了些什么呢?
  他想到,三十年前的该子可以坐在阳台上,可以在没有车水马龙的街上嬉戏打球,甚至一个外野手还真能伸出手来叫汽车停住,让击球手从容地击球跑垒。
  比里还不光是缺少街坊伙伴。哈丽特说过,孩子需要母亲照顾。没有一个女人来照顾比里和他自己,这种生活他能坚持多久呢?
  嗨,伊文思先生!一个老人在街对面慢慢地走着。还记得我吗?以前我经常光顾你的糖果店。我是特德克莱默,拉尔夫的弟弟。我欢喜吃你的奶油蛋。我现在搞广告业务。我的妻子抛弃了我,我已经离婚了。我有一个小孩子,快五岁了。我五岁的时候就住在这里。
  他来到大广场,在“洛夫乐团”门前停下,这儿是他从前最喜欢来的电影院,天花板上饰有繁星和行云。现在分成三个剧场:乐园1号、2号和3号。
  “怎么还有乐园2号?”他问一个在剧场门口扫地的勤杂工。
  “不知道。”
  “应该叫它‘失乐园’。”
  特德想从历史的角度看问题,可是勤杂工对此没有兴趣,只管扫他的地。
  特德走向地铁的时候,看到一个肥胖臃肿的人朝他走来。他熟悉这张脸,那是邻近一条马路上的佛兰基奥奈尔。那人斜瞅着特德,终于认出了他。
  “佛兰基!”
  “是你吗,特德?”“是我。”
  “你在这儿干吗?”
  “随便瞧瞧。”
  “没跟你见面有——”
  “好长时间啦。”
  “天哪!你住哪儿?”
  “闹市区,你呢?”
  “一百八十三号街靠广场那边。”
  “真的。还跟以前的老朋友见面吗?”
  “没有。”
  “你干哪一行.佛兰基。”
  “在酒吧干。吉列根酒吧。店还在那儿,保存旧日面貌的东西不多了,这铺子也算一个。”
  “吉列根酒家。好极了。”他嘴里这么说.是为了不想让佛兰基不高兴,因为他从来没去过这家店。
  “你呢?”“搞广告。”
  “真想不到。结婚了吧?”
  “离婚了,有个男孩子。你怎么样?”
  “三个孩子。我跟陶蒂麦卡锡结了婚。记得她吗?”
  “噢,当然。佛兰基——还记得有次我们干过一架吗?我的外套把头蒙住了,你打得我屁滚尿流。”当时才九岁。特德终身难忘这场恶斗。这一带的好事之徒从小就是星期五晚上在公园里的殴斗的热烈观众,可是他们看着特德两眼摸瞎,挥动着拳头乱打,实在荒唐可笑,使出面拉开了。特德永远不会忘记当时的窘相:外套蒙住了头使得他一败涂地。
  “打架?你跟我打架?”
  “不记得了?”
  “不。谁打赢了?”
  “是你呀。”
  “喔,真对不起。”
  “什么乐园2号和3号,太可惜了。。
  “是啊。”
  接着,他们就很尴尬地站在那儿。
  “特德,见到你真高兴。有便请上酒吧来。我五点钟上班。”
  “谢谢,佛兰基。改天见。”
  他不想在四十岁生日这天,到从未去过的、还保存着旧日风貌的吉列根酒家去喝酒。他乘地铁回到市区,在家里看了一场电视转播的棒球赛。等到比里入睡后,他喝了一杯哥涅克给自己祝酒。四十啦,祝你生日愉快。在这种时候,如果能象童年一样,一边听无线电播放爵士音乐,一边啜饮巧克力牛奶,那才是特德感到最惬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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