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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二 恋人的感觉

  闯入课室的男生,戴着一顶鸭舌帽,架着一副粗黑边眼镜,我没法看清楚他双眼,只看到他有一张过分苍白的脸,比一张白纸稍微有点颜色。他叫林方文,开课后一个月才到,肯定是后备生。

  林方文选了前排的位置,就在我前面。他把饮了一半的可乐放在桌上,然后掏出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那本不是什么书,而是漫画,是《龙虎门》。大学中文系的一年级生,日常读物竟是《龙虎门》!

  “如果要看《龙虎门》,为什么不坐到后面呢?”我跟他说。

  他回头,大量我一次。

  “前面比较凉快。”他说。

  “啊!原来是这样。”

  我最讨厌故弄玄虚的人。

  象他这种人,一定会在三个月内勾搭一个女生,那个傻兮兮的女生便会替他收拾房间,他坐享其成,然后在离开大学前抛弃她。他的房间除了有大量《龙虎门》外,应该还有大批色情杂志和一副麻将。

  第二天,林方文又选了最前排的位置坐下。他从背囊里,拿出一本《花花公子》。

  林方文的花样真是层出不穷,先是看《龙虎门》,然后是《花花公子》,甚至马经。偶然,他会一本正经地看《号外》,总之,从来没有看课堂上应该看的书。

  有几个男生跟他来往,他们说,他来自油麻地区一间不见经传的学校。他能考入港大,真是异数。

  林方文从来没有摘下他的鸭舌帽,在校园任何一处,碰上他,他都戴着那顶鸭舌帽。即使三十三度高温,他仍然没意思摘下帽子。我想,他若不是额头有一个打洞,便是根本没有头发。

  一天,上新诗课的时候,他竟然穿了一双凉鞋,露出十只脚趾,翘起双脚看《姊妹》。《姊妹》是我上发廊才看的。他为什么看一本妇女卫生手册?难道他也有妇科问题?

  那天我无心细想他为什么看《姊妹》,我只留意他的脚趾。我觉得脚趾是一个人身体最神秘的部分。除了在家里或去游泳,我外出一定不会让人看到我的脚趾。脚趾好比私处,让人看见,总是很不自然。

  林方文的十只脚趾很清洁,不太长也不太短,也不算分得开。最难得的,是他的第二只脚趾比脚趾公短,应该不会是一个穷人。看着他十只脚趾,我有偷窥的感觉。

  下课后,林方文走到我前面,问我:“你为什么一直看着我的脚趾?”

  他把我吓了一跳,我没想到他知道我一直在偷看他的脚趾。

  “谁看你的脚趾!”我若无其事在他身边走过。

  我感觉到他在我身后盯着我。那是头一次,我对一个男人,有一点心跳的感觉。但,我找不到任何一个理由,我会喜欢他。如果有一点心跳,那是因为被他揭穿了我在偷窥他,因此感到尴尬。

  同日下午上另一节课,林方文脚上换了一对帆船鞋。他坐在我前面,回头对我说:

  “我特意换上一双密头鞋,不让你看到我的脚趾。”

  说罢,他得意洋洋翻看新出版的《龙虎门》。而那一刻,我竟然没有还击之力,给他打得一败涂地。

  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她拿了林正平最新的唱片给我,里面有《人间》。迪之说,林正平已经一个星期没有找她。我不懂说什么,看着她哀伤地离去。男人如果要走,又怎能留得住呢?

  我在被窝里听《人间》:

  “有几多首歌,

  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

  我在歌声中睡去。

  几个星期后的一个早上,下着滂沱大雨,我在街上站了四十五分钟,还没法截停一辆计程车。终于有一辆计程车停在我面前,车上的人叫我上车,他是林方文。我已经全身湿透,不想再跟自己过不去。

  “谢谢你。”我对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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