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6网文网 > 李敖 > 要把金针度与人 > | 上一页 下一页 |
二十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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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悦:《申鉴》 荀悦(一四八~二○九),字仲豫,河南许昌人。《后汉书》说他“年十二,能说春秋”。汉灵帝时候,宦官当道,有志节的知识分子都隐居了,荀悦也隐居起来。汉献帝时候,曹操当政,荀悦和他从弟苟或,还有孔融等,“侍讲禁中,旦夕谈论。” 虽然想施展抱负,可是谋无所用,乃做《申鉴》五篇。 荀悦思想的主旨,一方面是反对迷信惑众,一方面是反对土地私有,他对刑罚的立论,是主张“统法”,他说: 赏罚,政之柄也。明赏必罚,审信慎令,赏以劝善,罚以惩恶。人主不妄赏,非徒爱其财也,赏妄行,则善不劝矣;不妄罚,非矜其人也,罚妄行,则恶不惩矣。赏不功谓之上善;罚不惩谓之纵恶。在上者能不止下为善,不纵下为恶,则国法立矣,是谓统法。他这里提出“罚妄行,则恶不惩”的说法,不失为一种进步的法律观念。 在政论以外,荀悦还是一位历史家。汉献帝认为班固的《汉书》失之“文繁难省”,乃令苟荀另作《汉纪》三十卷,“辞约事详,论辩多美。”《汉纪》是编年体的史书,花了三年完成(刘知几说花了五六年,说错了)。 ◇王安石:《王临川集》 王安石(一○二一~一○八六),字介甫,号半山,江西临川人。他从小随父亲宦游各地,见闻不少,颇知民间疾苦。二十二岁中进士,做地方官十八年,他拒绝做高官,声名动朝野。宋仁宗时候,他曾上万言书,未被重用;宋神宗时候,重用他推行新法。他从四十九岁起,当国八年,厉行改革,由于旧派大臣司马光等反对和客观条件限制,新法有成有败。为了新法的推行,他有信答比他大两岁的司马光,说:“如君实(司马光字)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就是明指中国的事,“一切不事事”的守旧,是他不敢领教的。 王安石在政治以外,古文与诗词也卓然成家。他的文字比起旧式知识人来,思想细密得多。对他的万言书,方苞就说:“欧、苏诸公上书,多条举数事,其体出于贾谊‘陈政事疏’。此篇止言一事,而以众法之善败,经纬其中,义皆贯通,气能包举,遂觉高出同时诸公之上。”可见在思想上,他是超出时代的。 王安石死后,他的政敌苏轼代皇帝写敕文,说天意“将以非常之大事,必生希世之异人。使其名高一时,学贯千载,智足以达其道;辩足以行其言,瑰玮之文,足以藻饰万物;卓绝之行,足以风动四方”。对王安石说来,正是公论。 ◇郑思肖:《心史》 郑思肖(一二○六~一二八三),又名所南,字忆翁,自称三外野人,福建连江人。他是宋朝的大学上舍生,应过博学宏词科。元兵南下时候,他上书救国,没有结果。宋朝亡后,他变成一个激烈的隐士,不结婚,用不断的言行,表示他对故国的怀念。“不知今日月,但梦宋山川。”他不论坐卧,都面不向北方,因为北方已经沦陷了;他画兰花,都不画土,因为“地为番人夺去”了。 郑思肖七十八岁死去,临死前请他朋友唐东屿写一牌位,上书“大宋不忠不孝郑思肖”,原因是自认不能死国,为不忠;不能有后,为不孝。他死后三百五十六年,忽然在枯井中发现了一部密封的书,原来是他写的。据陈宗之《承天寺藏书井碑阴记》说: 崇顽戊寅岁,吴中久旱,城中买水而食,争汲者相捽于道。仲冬八日,承天寺狼山房浚眢井,铁函重柜,铜以垩灰。启之,则宋郑所南先生所藏《心史》也。外书“大宋铁函经”五气内书大宋孤臣郑思肖百拜封什字。……楮墨犹新,古香触手,当有神护。 这就是《心史》的来源。清朝阎若璩说《心史》是姚士粦作的伪书,自属可信。只是郑思肖真人复生,他所作所为,也必然如此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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