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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文明


  头发即是女人们在她自己身上唯一可露一手之处,当然会全力以赴。河南坠子有《黑驴子》一曲,叙述一对新婚夫妇,新郎送新娘回娘家,骑着一头小小的黑驴。全曲十分之一的篇幅形容那头小黑驴,而以十分之九的篇幅形容新娘的头发。那真是一幅掷地有金石声的杰作,先说她的头发是如何的好,继则洋洋洒洒地描绘她的花样。年久月久,忘记其详,大概说她梳的是一场庙会,有庙宇一座,香烟缭绕,三姊妹相携前往进香,大姊头上梳的啥,二姐头上梳的啥,三姐头上又梳的啥,因梳得太过逼真,以致招来了许多蜜蜂、蝴碟。
  呜呼,一个女人的头上竟梳出这么多玩艺,真是伟大的艺术工程,理发师如果学会这一套,包管可大吃大喝一辈子。听过这一曲坠子的人,再睁眼看看目下那些招摇过市,自以为了不起,自以为可以把男人弄昏头的发型,就会哑然失笑。但由此可见,在头发上用功夫,古已有之,甚至较今尤烈,我们可惜没有赶得上时代,否则把慈禧太后那拉兰儿的御头,搞过来研究一番,必有可观者矣。
  男女间的差别是天生的,但表现在人人可一目了然上者,只有头发。女人如果没有长长的秀发,犹如一朵木头雕刻的花,理会她的人,恐怕几希。只有老光棍阿Q先生才打尼姑的主意,便是杨玉环小姐,如果剃得秃秃青青,势也不堪入目。于是,我就忽然想起台湾中小学堂的女学生来矣,不知道是哪个缺德带冒烟的家伙,规定她们梳成现在种样子,好像一块西瓜皮硬生生地扣到石桩上,前面齐眉,四周齐目,而且“齐”得可怖,像用东洋刀砍过一样,使一群聪明伶俐的小娃,显得其既笨且呆。这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丑陋的发型,最折丧自然的发型。假使有人在伦敦举办发型选丑,我们随便抓一个女学生去参加,准可夺标而归。
  世界上什么事都可忍耐,只有俗不可忍耐,我每看到那种扣瓜皮型的头发,便为孩子们落泪。这玩艺似乎又是东洋遗风,日本人就如此,好像非如此不足以表示其天质拙陋。报上常有救孩子的呼吁,救救孩子之道非一,头发似应列入首位,还是让她们自己随意生长吧,官崽们管的事也太多啦,饶了她们的头发,可乎?
  头发因人种而异,黑种人的头发生下来便不必去原子烫,曲曲弯弯,好不漂亮,可惜人被歧视,祸延其发,黑朋友拼命想办法把它弄直,以便弄得跟白人一样的直,然后再像白人一样把它烫得曲曲弯弯。于是有些中国人在屁股后跟进,柏杨先生曾看见几位酒吧间的女人——但也有大学生焉,硬把黑头发烫成黄的或红的,背后一看,俨然美利坚,不过最怕绕过看脸也最怕头发渐长,成了一半黄一半黑,就大煞风景。
  不过,好在有一喜讯可告中国同胞者,金发虽美,却是隐性,黑发虽糟,却是显性,再过一亿年,金发宣告绝迹,便是我们黑发的天下矣。
  女人的发型日新月异,基本出发点不过是爱美而已,似乎和道德无关,更和国家兴亡无关。犹如一个小偷之被捕,和他的眼皮跳无关一样,如果小偷只怪眼皮跳,不怪自己偷,你说他有道理没道理耶。
  然而,圣崽们却对眼皮跳颇有兴致,殷纣帝子受辛先生把国家弄亡,不敢说他应自己负责任,反把责任往女人身上推,妲已一个人能亡一个国家乎?褒拟、杨玉环,统统皆然。夫社会风气之坏,乃由于政治风气之坏,与女人的头发何干?却有圣崽大声疾呼,认为只要把女人发型一改,社会风气便也一改矣。大作家何凡先生已为文辟之,不过说得温柔敦厚,不大过瘾,且柏杨先生还有自己的意见,忍不住要勇猛一吐,以求一快。
  女人发型可以转移风气,此高论如果成立,全世界社会学者就得集体自杀,以谢其所学。国家现在情况实在是不太好,然而凡是圣崽,皆明哲保身之辈,或被胆量所限,不敢探求问题的真正原因,或被知识所限,不能探求问题的真正原因。无论是啥,反正怪罪到发型上,不能不说是一大发明。俗云,乱世妄人多,大概就是如此这般。最明显的是,美利坚发型最乱七八糟,你听说你们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打了败仗,向谁投降了乎?何以对洋大人没有影响,对黄帝子孙却有影响哉?
  圣崽们最精彩的一段言论是,目前妇女居家蓬头垢面,一副疏懒相,一经外出,马上变成花枝招展,他奇怪这些女人的目的何在,呜呼,她们的目的何在?恐怕真要问一下该圣崽矣。一个可怜的妇女,在家里像牛马一样地服侍丈夫上班,孩子上学,做饭洗衣,补裤子,晒被子,打扫天花板,拖地板,连洗脸漱口的时间都没有,好容易熬到一个星期天,积蓄了一百块钱,打算全家大小去新公园小坐,轻松轻松。女主人洗梳即毕,涂一下唇,描一下眉,扶老携幼,蜂拥而出,你说她目的何在?该圣崽大概人老心不老,天天在暗中胡思乱想,以致见了漂亮的太太小姐,就神魂飘荡。假设不是如此,则一定希望全国女同胞,在家蓬头垢面,出门亦蓬头垢面矣。不管是啥,反正其用心既如此之不可告人,我们还说啥。
  圣崽们第二个精彩的言论是,追求少女,乃天经地义的事,追求少妇,则属违法的行为。呜呼,违的这个法,不知是不是阿比西尼亚法也。追求少女固不违法,追求少妇,似乎也和法无关。就在柏杨先生写稿之时,有一少妇在门前经过,我心大动而目送之,满脑子古怪主意,紧要之处,还吹一声口哨,不知该圣崽将判我何罪也。盖这是“礼”的问题,不超过法律认可的界限,都不违法,超过该界限,便是追少女,同样得吃官司。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英国男人多服兵役,兵工厂只好大用女工,规定每人必须把头发包住,以防机器将秀发卷进,掀掉顶瓜皮。而女工们宁可没有顶瓜皮,也不肯包住头发,以损其美。这是人类的天性,圣崽的娘也包括在内,谁都阻挡不住。
  西洋现代文明,不但搞垮了中国女人的脚和中国女人的头发,也搞垮了中国女人原来对“嘴”、“眉”、“眼”,甚至对“丰乳”的美感观念和美感表现。在这一方面,我们又是全邀皆输,一星点儿五千年传统文化都没有保持得住,可谓惨重。
  无论中外华洋,美丑的分际和演变一向都差不多矣。君不见希腊城邦时代诸神的裸体雕像乎?美丽绝伦的女神,若维纳斯,若雅典娜,其腰莫不肥如水桶,其乳莫不悬如木瓜,其小腿亦莫不粗如石柱,用现代眼光去看,除了脸蛋儿外,既没有三围,又没有曲线,实在没有啥美可看。盖时代不同,那个时代讲究的和我们现时代讲究的标准不一样,犹如中国人以女人的脚缠得越烂越小,走起路来都扶着墙壁,战战兢兢,男人才能过瘾。而今则非天足不可,非健步如飞不可矣。这里面没啥是非,更没啥道德也。
  历史上不知道是谁先提出“性感”来的,此公一箭中的,使得旧社会阵营大乱,盖从性心理学上感觉研究,人类文明的进化,全靠得性的推动,每一个男孩子在潜意识上都有杀父娶母的念头,最高的艺术境界,如舞蹈、绘画、音乐,无一不是性的升华。于是,对别的影响如何,我们不知道,对女人爱美的影响,确实是大而且巨,如果让现代人再去雕刻维纳斯和雅典娜两位女神的裸体像,准雕得腰细如蜂,乳耸如弓。从前人被“无知”和“性的崇敬”二者蒙住眼睛,对女人鬼鬼崇崇,隐隐藏藏,不如今天大家敢于和乐于面对现实。
  凡是教人看着舒服的东西,皆有性的潜意识在焉,这道理自有专书,有志之士,不妨一读。我们所谈的是,在美的变化上,最使人触目心惊的,莫过于女人嘴,这方面古中国人是有自己一套的,跟古希腊人以腰粗为美一样,我们想当年则是以口生得越小越美,口红涂得也越小越美焉。
  相传有一故事,宋王朝办绘画高等考试,集天下画家于一堂,皇帝老爷赵佶先生出题曰:“万绿丛中一点红,动人春色不须多。”结果某人大笔一挥,位列第一,他画的是,丛林中有一小楼,楼上有一凭窗美女,唇上有一点口红。
  这个故事流传得相当广,几乎到了无人不晓的程度。然而大家都注意该画家的灵感意境,而忽略了两件大事:一是,美女的嘴,即令在圣崽的眼中,也是动人的,而且充满了春色。这和性心理学上的学说不谋而合,一下子露出狐狸尾巴,道貌岸然不起来啦。二是,古时候认为最美的口是樱桃小口,小口者,口小也。那么天生其嘴甚大的女人,该怎么办耶?便只好在化妆术上下工夫,用口红在樱唇上涂一个小点,以乞灵于臭男人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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