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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


  林丰;午夜香烟燃烧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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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对于一个成年男人来说,是极平常的一种喜好,对八角楼的小孩子们来说,更加平常。八角楼的男孩,没有一个不抽烟。他们先是偷家里的烟抽,后来就明目张胆地拿父母的钱买烟。我常见他们黄昏时,从下河街的某个电游室或理发店出来,叼着烟屁股,耳朵上夹着一根,嘴里骂着脏话,勾肩搭背一晃一晃往八角楼的巷子进去。烟对于我来说,也是再熟悉不过的一件小玩意。我曾经想过与他们中一个叫娃娃的结拜兄弟,我们曾经是同学。我见过他们模仿电影里面歃血为盟拜把子的场面,娃娃是他们中的老大,梳着当时最流行的郭天王发式,长发从额前耷拉下来,遮住一只眼睛。他不太说话,看人时的眼神凌利,据说他在有月亮的晚上,连续几个小时眼睛不眨一下盯着月亮看,他的眼神就是这样练出来的。

  我着迷于他抽烟的姿态,像《上海滩》里的周润发,不经意地衔在嘴角,烟气丝丝升起,长长的一截烟灰令人担心地在空中颤栗。他冷冷地着靠在那里,双手插进裤袋,让那烟灰在空气中生长,长到令人心神衰弱的地步。

  娃娃手下的弟兄们一直试图模仿他抽烟的样子,却从没有人能做到他那样轻描淡写不留痕迹。我偷偷地买了一盒软盒子红梅,待家人都睡下后,锁上房门,对着镜子练习。让烟灰有生命一样吸附在烟头久久不飘散,确实是一件很艰难的事。至今,我也未能做到这点。后来,看了汉弗莱·鲍嘉主演的《卡萨布兰卡》之后,才知道香港的周润发是继承了鲍嘉的血统,而八角楼的“大哥”娃娃又是继承了周润发的血统。那样一个年代,确实是一个热衷于模仿的年代。我们这群未长大的小青年不断地对未知世界里的一切成年人进行着拙劣的模仿。

  高中二年级,我坚决搬回八角楼,告别高中寄宿生活。那一年,我身上的文学细胞也疯长,常常陷于一种无法抑制的冲动中,思绪繁杂闪乱,体内涌动着暗流,像一座不安分的活火山,里面的岩浆随时就要喷薄而出。这样的情形下,诗歌成为我释放能量的最好载体。并且,我开始酗烟。

  我把烟藏在被子底下,等叔叔房间里的灯熄灭后,反锁房门,打开窗户拉下窗帘,点燃一支烟。假如叔叔凌晨二三点起夜,扒开我房间的窗帘偷偷窥探过我,一定能闻到那股浓厚的沸腾的劣制烟草的味道,还能看到我在台灯下时而伏案疾书,时而眉头紧锁,神情恍惚。我那时候的觉悟还没有高到为了学业挑灯夜战,摊开在写字桌上的笔记上,写满了激情迸发的诗句。叔叔说,青春就是诗,青年都是诗人。那个时期的我,也许应该称作一位青春的诗人。我从未学过写诗,却写出了厚厚一本被自己叫作“诗”的东西。我在扉页写上,献给MF。叔叔、苏铭和罗兰是仅有的三位看过我这本诗集的人,他们同样地对这个扉页上被我献诗的MF感到极大兴趣。对苏铭和罗兰我的回答相同,我说MF是“My friends”的缩写,我把我的诗句献给像他们一样的朋友们。但是,我毫无隐瞒地告诉叔叔,MF是我所喜欢的一个女孩。

  在那些燥动不安的夜里,烟和诗歌成为我最亲密也最忠诚的伙伴。烟抚慰我的肉体,而诗歌则安慰着我的心灵。我一支接一支地让那些纤细纯白的小魔术棒在唇间颤动,烟灰跌落在报纸上。我的手指不由自主地怀念起一些线条,怀念起熟悉的侧面,脑海里放映幻灯片一样同步出现一部女性裸体。对女人体的更多了解,来自于书店里的西方油画和人体素描教材。我曾用3B铅笔,模仿过的那幅大提琴一样沉静优美的女人背部。她交臂而握,五指交叉放在两条大腿并拢光滑圆润的膝盖之上,头略低垂,目光柔和注视观看她的人永远无法达到的前方。她的背挺直,腰部柔软地凹进去,臀部圆而突出,然后她站起来,像一匹傲然挺立的母马。

  她走向门外,忽然变成站在教室门口的梅方,她柔嫩的膝窝和两只可爱的小腿在裙摆里晃动。门外射进来的阳光像一只过滤器,把色彩和一切多余物过滤掉,把她的身体也变得瘦弱而青涩,柔软的汗毛在阳光里闪着白银的光芒。她忽然变得一丝不挂,小小的胸部一会儿像青桃,一会儿像柔软的最完美的半球形物体,我不敢再往下探索,惊骇地闭上眼睛。

  我头脑里第一次突然生出对梅方身体的想象时,物理老师正在讲台上讲着万有引力定律,梅方因为迟到匆匆赶到教室门口,轻声地喊了一声“报告”。她因气喘而胸部起伏着,穿着V字领的短连衣裙。阳光从她背后穿透过来,正是那一瞬间,她有无限诱惑的美丽。

  少女滚烫的裸体把我的目光烧烤得炽热,视力混沌,我的头开始晕眩,因为我不得不竭尽全力勒住想象这匹野马,以平衡少年的罪恶和羞耻心。

  我的想象力不分白天黑夜牵挂着我为之献诗的MF,白天与黑夜的唯一区别就是,在黑夜里,我可以从容地展开令人羞耻的想象,不怕被人察觉,不怕遭到鄙视和反抗,热血沸腾,飞翔在云端。

  我蹲在厕所里用劲搓洗我的内裤,对那种滑腻的粘稠物暗怀惊恐和嫌恶,像手里抓着一只肥胖的拖着鼻涕的蜗牛,我觉得最恶心的一种虫子。这种感觉在我的手和身体里潜伏下来,散发着令人无法摆脱的怪味。我并不了解青春期的性幻想,是人生必须经历的一个训练场景。

  梅方的课桌上曾经摆过一本卢梭的《忏悔录》,仅仅是书名就已经相当准确地打动了我,但我至今也没去看这本书。我并不知道那本自传体的书里,主人公是否有与我同样渴望忏悔的心情,忏悔可以求得宽恕,他人的宽恕倒显得无足轻重,自己对自己的宽恕才至关重要。我最终没有开口向梅方借那本书,因为害怕。

  几年之后,我混在大学人流里,不再因我的目光第一时间追随到女性胸部而感到羞耻和惶惑,也可以与同寝室室友坦然对女性裸体图片加以评价,我终于开始从不幸中摆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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