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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林丰:侧面相对

  我是一个传统守旧的男人,七十年代的人身上,很容易找到传统的蛛丝马迹,但这种蛛丝马迹非常脆弱。可能女娲造人时,上半身与下半部分别用的是两种不同的泥土,所以思想和行为常常相互排斥,相互仇恨,我乐意习惯一种隐秘的生活方式,不会有人找你谈论他的内心,最好不被人关注和谈论。

  苏铭认为我缺乏对女人应有的热情,不过,我身边的男人,好像同样地缺乏这种热情,都生活得规规矩矩,或许我不太了解他们,我能够看到的就是这种表象。当然,苏铭是个例外。我从来没有刻意通过谈吐去吸引某个女人,我不好色,对伴侣忠诚(对此,罗兰似乎早有先见之明,现在看来有点可笑),女人对于我,是便于与男人区分开来的一个概念。尽管我不想这样,但面对周围的异性时,我很少把她们当回事,仿佛在我眼里,除了被称之为妻子的女人之外,都是没有性别的存在。但是,我的人缘不错,以至于吴小琴不无担忧,旁敲侧击地指责所有男人,说现在的男人们都热衷于在办公室开点黄色玩笑,集体活动时在没有人的过道里调调情。她不了解梅城男人,她不是梅城人,并且她和我走在一起,显得过于年轻。

  我有过比她更年轻的时候。那时候,我看到梅方走过来,一定突然莫名地紧张。我的紧张往往狼狈可怜,因为梅方总是低着头走路,从不左顾右盼,她抬头扫过别人的脸时,也是匆忙而空洞的掠过,给人傲慢冷淡的一瞥。梅方离开梅城后,最初有过一两次,看到低头走路,垂叶植物一样无声从我身边越过去的背影,我总是不由自主地闪过一个念头,那个人会不会是梅方。这样的念头被自己羞辱过几番之后,我便不再放慢脚步注意那些与我相遇过的人们。

  无声电影一样的学生时代里,梅方曾经是坐在我前排的女生。我眼皮子底下的梅方,个头不高,瘦弱,不算漂亮,但眉眼清秀。她身上的衣服总显得过于肥大,颜色清脆,脆生生像婴儿的哭声,款式老成而过时。她瘦小的身体在那些花边和褶皱里晃荡着,显得有点古怪,让人分不清她到底来自一个什么样的年代。有一次,她上身穿着一件小圆领中长袖的蓝衣服,袖口宽大,下身是一条黑色及膝短裙,出现在教室里,立即引来一阵暗暗的骚动。她让人们在一瞬间同时回忆起电影里五四时期的女学生,也是那样将书抱在胸前,脚上是有绊扣的黑布鞋,露出白色的棉袜口,清纯而质朴。那是唯一一套适合于她体型的服装,她的气质与那身装扮相得益彰,浑然一体。这种在其他人身上看不到的古典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仅是我,与她同处过的同学在回忆起梅方时,浮现在脑眼里的第一印象也正是那样的女学生形象。

  她比任何人都要安静,内敛,这种安静之中似乎蕴含着极沉重的郁结,给人一种无来由的压迫感,反而吸引人不得不去注视她。她不爱说话,总是一个人孤单地出现在校园里,即使她走在一大群女生之中,给你的感觉,仍然是独步丛林。

  最初,梅方的形象时常与罗兰混淆在一起,尤其是穿上校服时,她们俩的背影非常相似,差不多高矮胖瘦,披着一头乌黑笔直的长发,像一对孪生姐妹,以至于进入高中后很长一段时间,许多人都分不清她们俩的名字,这其中包括体育老师,他曾经多次在跑步训练时,对着罗兰叫梅方。当我能够准确地区分出她们俩,罗兰已经开始像水渍一样渗入我的生活,像渗透一张宣纸。但是,即使对我最要好的朋友,我起初也不愿意承认罗兰是我的女朋友,不是她不漂亮,实际上她漂亮得足以让我很有面子,也不是我不爱她,她爱我所以我后来爱上她,我用爱她来证明自己是个有情有义善良勇敢的男人,我的青春与和罗兰的爱情密切相关。我不承认罗兰,是由于抱着一个稚气的想法,想以拒绝确认来完成对所谓“爱情”的坚守,即爱的忠贞和爱的纯洁,我最初的爱起源于梅方,以为那就是爱情,我不愿意让梅方看到我与另一个人的爱情,似乎梅方洞察我的内心。我最后却做到了,直到梅方离开,她也没能看到我对她的爱情。这样的情形具有讽刺意味,令人惶惶不安。

  我熟悉梅方脸上的每一个表情,我甚至可以闭上眼睛准确地画出她的侧面,我小时候曾经萌生过当一名画家的理想。从我的座位斜望过去,刚好可以将她的侧面尽收眼底。从平坦的额头到微微凹陷的内眼角,鼻头小巧,调皮地上翘,柔和清晰的鼻沟线衍生出小心翼翼鼓出的唇,我笔下飞快地勾勒出她的轮廓。

  同学们对我随手抓起笔信手乱画的行径已经由好奇到熟视无睹,课堂笔记或书本的空白处常常出现的人物速写不能再引起他们的哄抢,他们开始以为可以从中找到他们自己,结果发现谁都不像,那些站着坐着形态各异的线条,无疑更像课堂上的梦游。我小心地不让别人发现我一次次把笔尖对准梅方。

  侧着脸的梅方几乎在我心中生下根来,我曾经无比顽强地相信,这个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人,能够像我这样了解她的侧面,比如她右眼外眼角下淡淡的几点雀斑以及右脸颊接近耳根处一颗小小的黑痣,我现在仍然相信。我无法判断出是否梅方对我的行为有所察觉,她几乎从来不回头,似乎“向前”的磁铁石在她的生活中一直地位牢固,她就是一块被吸附的生铁。

  向前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坐在教室里学习,或者坐在医院的大厅里等着护士叫号(我有着多次坐在生锈了的铁皮椅上等医生传唤的经历),身后坐满了人,你极不愿意回头去打量身后的人群,仿佛他们正研究着你,心怀怨恨。你暴露在看台上,势单力薄,他们则形成一个未知的神秘的团体。所以,我在挑选座位时,更钟情于靠后的位置,最好是最末的位置,这样我就可以像个隐蔽起来的刀客或者压阵角的大将,掌控局势,潇洒自如。当我最终选择回到梅城,放弃罗兰,再回头想想自己所经历过的平淡半生,我开始意识到,虽然做为一个男人,我却比某些女性更渴望安全感,渴望平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在感情上是个彻头彻尾的传统男人,一生循规蹈矩,脑子里时不时突然蹦出一大堆行为准则。认识到这一点,并不使我感到难过。

  在我的回忆里,梅方留给我的全是侧面和背影。我一次次目睹她离开,目睹她把垂落在脸颊的长发随意拢于耳后,她从不回头,所以我的目光从未完整地与她的目光相遇过,不知道假如曾经有过短暂相遇,她会用一种什么样的眼神来注视我,像打量一块石头,抑或面对儿时的邻居一样略带矜持地微笑,总之不会用她意味深长的目光。当一个人选择不回头的时候,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超然于物外,不屑于回头;一种是内心的胆怯,不敢回头。我想,梅方只可能属于前者。

  如果早知道如此,我就不会担心梅方突然之间回过头来截住我的目光,罗兰曾经在一次学校升旗仪式后列队回教室时,悄无声息地经过我身边,嘲笑我愚钝得像一只行动过于迟缓的树懒。罗兰的话不无道理,回头再想想黑白电影里的我,黑白电影里的梅方,凭着梅方身上无比敏锐的感受力,她怎能毫无察觉,那同一个角度下蝴蝶翅膀一样安然扑动的长睫毛,那坚忍不拔拒绝着的回头,似乎展示着她全部的傲慢和才情。

  那一年,是1991年秋天,果实繁密,田野金黄,白日的蝉歌和夜晚的蛙鼓依旧多情地包围梅城,正午黄金般的时光不容迟疑地撕开了两页开头,一页写着我的高中生活,另一页是我的爱情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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